中标
关于【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65号的1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采购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65号的1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采购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
2024-04-01
我单位于2024-04-01 15:54,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65号的1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采购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40072047272404010812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4-01 15:54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采购服务金额不作测算和标价,实际金额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计算。参照《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评估评审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惠市自然资[2020]244号),评估收费不低于1500元/宗。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中选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鸿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创业二路东联大厦A202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登录后查看)
监督举报
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4-04-07
2024-04-01
我单位于2024-04-01 15:54,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65号的1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采购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40072047272404010812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4-01 15:54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采购服务金额不作测算和标价,实际金额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标准计算。参照《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评估评审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惠市自然资[2020]244号),评估收费不低于1500元/宗。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中选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鸿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创业二路东联大厦A202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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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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