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南医学院党员干部培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医学院党员干部培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7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医学院
项目名称: 海南医学院党员干部培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南医学院党员干部培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93.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
2、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是中央直属事业编制的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培养和研究国家公共管理领域的高级人才,并为各级政府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培训服务,是中国现代公共管理教育和科研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
3、 强化学术研究、加强政策咨询、提升培训水平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通过掌握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该学院以“面向全局、贴近实践、强化实用、强化系统、强化创新”为办学理念,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行政管理的核心要素为重点,开设了多种形式的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有高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管理人才。
4、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为中国公共管理领域重要机构之一,对于加强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通过加强专业技能、培养先进理念、提高职业素养,不断推动中国政府管理的创新和转型发展,为实现现代化治理贡献更多力量。
5、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二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是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受理国务院领导和管理下的各部委、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政协等组织的委托,提供有关公共管理领域研究、教育和培训服务。
6、 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17日 至 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海南医学院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 0898-658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电话:0898-66779294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论证意见.pdf
发布时间:2024-04-17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医学院
项目名称: 海南医学院党员干部培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南医学院党员干部培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93.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
2、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是中央直属事业编制的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培养和研究国家公共管理领域的高级人才,并为各级政府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培训服务,是中国现代公共管理教育和科研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
3、 强化学术研究、加强政策咨询、提升培训水平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通过掌握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该学院以“面向全局、贴近实践、强化实用、强化系统、强化创新”为办学理念,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行政管理的核心要素为重点,开设了多种形式的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有高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管理人才。
4、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为中国公共管理领域重要机构之一,对于加强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通过加强专业技能、培养先进理念、提高职业素养,不断推动中国政府管理的创新和转型发展,为实现现代化治理贡献更多力量。
5、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二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是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受理国务院领导和管理下的各部委、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政协等组织的委托,提供有关公共管理领域研究、教育和培训服务。
6、 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17日 至 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海南医学院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 0898-658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电话:0898-66779294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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