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保护传承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98
预算金额66.5万元
招标联系人-6188527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28-6717186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498

二、项目名称:非遗保护传承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毅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7层728号 6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毅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非遗保护传承 1.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 2.国家、四川省下达的资金绩效评估 3.市级以上传统表演艺术类、民俗类非遗项目调查评估 4.非遗特色场景效益调查评估 5.2024年非遗活动效益评估 供应商应成立绩效评估、数据统计工作组,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制定周密的评估、统计方案并报采购人审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 实施方案: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方面:①工作目标及工作依据、②工作范围和内容、③工作程序及人员和时间安排、④具体工作成果及形式、⑤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虎杨莹春冯晓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万以上5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0.8%计算收取;按前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得出的金额再下浮30%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9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10024210200032779[2024]04254,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

服务范围:

1.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

收集280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截至目前的发展现状和2023年度非遗传承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收入状况、传承环境、活动开展等情况)并对此进行综合调查评估,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以调查数据为基础形成的分析评估报告。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另行约定,供应商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国家、四川省下达的资金绩效评估

2023年国家、四川省下达的非遗传承保护专项资金(国家级资金345.5万元、省级资金230万元,具体清单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使用情况进行资金绩效评估,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以调查数据为基础形成的分析评估报告。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另行约定,供应商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3.市级以上传统表演艺术类、民俗类非遗项目调查评估

对市级以上传统表演艺术类、民俗类非遗项目(92个项目)进行评估,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以调查数据为基础形成的分析评估报告。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另行约定,供应商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4.非遗特色场景效益调查评估

29个非遗特色场景(10个非遗特色小镇、4个非遗街区、非遗博览园、14个非遗特色文创产业集聚区,年总产值超100亿元)进行效益评估,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以调查数据为基础形成的分析评估报告。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另行约定,供应商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5.2024年非遗活动效益评估

23个区市县2024年度(截止到当年11月)开展的约300场非遗活动进行效益评估,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以调查数据为基础形成的分析评估报告。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另行约定,供应商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成立绩效评估、数据统计工作组,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制定周密的评估、统计方案并报采购人审定;工作组开展评估、统计时,应按要求统一填列工作底稿,根据服务内容需求发放回收《调查表》《统计表》等。应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工作组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对评估、统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评估、统计工作完成后,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相关情况,结合实际,撰写相关报告。有关报告应做到内容详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有关报告须与各活动开展单位和采购人充分交换意见,若采购人认为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责成工作组在48小时内重新完成核实、修正工作;工作组应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保存电子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档(含复印件),评估、统计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资料归档,并移交采购人。工作组在工作开展期内应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如发生泄密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

服务标准:

1、实施方案: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方面:①工作目标及工作依据、②工作范围和内容、③工作程序及人员和时间安排、④具体工作成果及形式、⑤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

2、人员配备:(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工作组,并配备不少于7名能够胜任本次工作的团队人员;

2)工作组至少包含1名财务人员(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4、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安全负责,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为了保证本项目工作的公平性、廉洁性,成交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的绩效评估对象或数据统计对象。(提供承诺函)

6、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成交供应商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整改,直至符合采购人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3号楼16、18、19楼

联系方式:6188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联系方式:028-6717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6717186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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