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2#厂房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及桩尖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zt2023-y03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中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女士16607970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T2023-Y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2#厂房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及桩尖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为:
      (1)磋商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中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02),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中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02)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78000元 ),须在 2023年11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号:14004101040020291 )并备注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2#厂房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及桩尖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际验收合格桩有效长度工程量结算价的95%支付,剩余5%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经甲方核验无误后方可支付。
(2) 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7、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7.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三年,至开启之日)。
    (3)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3.2 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际验收合格桩有效长度工程量结算价的95%支付,剩余5%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经甲方核验无误后方可支付。
现变更为:
     (1)磋商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中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02),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中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02)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78000元 ),须在 2023年11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号:14004101040020291 )并备注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2#厂房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及桩尖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材料进场后一周内支付该批材料货款的75%;第二次付款在结算时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桩有效长度工程量进行结算并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经甲方核验无误后方可支付,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7、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7.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三年,至开启之日)。
     (3)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3.2 付款方式:材料进场后一周内支付该批材料货款的75%;第二次付款在结算时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桩有效长度工程量进行结算并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经甲方核验无误后方可支付,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登峰工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田头路童装产业园1号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180705108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中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02            
联系方式:钱女士/16607970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0705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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