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包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wa23z07030-3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51839077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
包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包一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WA23Z07030-3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包一技术服务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预算金额:9.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包一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包件一:技术服务,9.2万元。
(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
5.2020年1月1日(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业绩要求
包件一:供应商(含其全资母/子公司)提供2020年1月以来为法院系统对接或为法院系统服务的案例1个。
8.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自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6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 获取。
本次磋商文件采用网络获取方式。采用网络获取磋商文件的请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为PDF)发送至987981603@qq.com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在信件正文里备注完整的供应商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QQ邮箱。报名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的信息或信息提供不完整的,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介绍信中载明的电子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报名咨询电话:15183907710,联 系 人:杨女士。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开标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景苏中街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38105033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83907710
包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包一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WA23Z07030-3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包一技术服务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预算金额:9.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第二次)包一技术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包件一:技术服务,9.2万元。
包号及名称 | 包预算 | 分包内容 | 备注 |
包一:技术服务 | 预算9.2万元 | 提供法院认可的司法送达网、电子送达端口、送达效能分析及可视化、送达地址智能管理、法院内网办案系统相关技术服务及日常维护支持,系统能根据需求设立不同权限工号,系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任务接收及分配、电子送达、送达效能分析、送达地址智能管理、送达情况反馈、过程数据统计及分析等。 | 该预算金额仅为预估金额,按实际据实结算。 |
(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
5.2020年1月1日(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业绩要求
包件一:供应商(含其全资母/子公司)提供2020年1月以来为法院系统对接或为法院系统服务的案例1个。
8.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自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6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 获取。
本次磋商文件采用网络获取方式。采用网络获取磋商文件的请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为PDF)发送至987981603@qq.com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在信件正文里备注完整的供应商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QQ邮箱。报名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的信息或信息提供不完整的,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介绍信中载明的电子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报名咨询电话:15183907710,联 系 人:杨女士。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开标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景苏中街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38105033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8390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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