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红豆餐厅、校园超市整体招租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
C0101012024195000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9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20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标的坐落 |
牙克石市林业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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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标的 类型 |
食堂、超市招租 |
所在层数 |
食堂一层、超市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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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
餐厅518.48、超市225 |
租赁期限(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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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到指定账户。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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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万元) |
租金成交金额的10% |
风险抵押金(万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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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用途 |
仅限经营餐厅、超市(食品、水果、饮料、矿泉水及文具用品等批准零售经营的各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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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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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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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装修期: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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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7843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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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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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呼伦贝尔建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内蒙古方沃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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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元) |
7843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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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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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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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决策文件 |
《关于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的请示》牙校发【2022】5号 《会议纪要》《关于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的请示》呼教字【2023】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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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批复书》呼财资租字【2022】2号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批复书》呼财资租字【2023】6号 |
特别 |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证明资料显示:本次出租标的房产未具有不动产证书,本次红豆餐厅出租面积为518.48平方米、超市出租面积约225平方米。 2、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及土地性质等情况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或标的所在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管理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公司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委托方和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场内信用评价惩戒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分值量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6、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及无法报价的情况。 7、纪检监督人:马强 联系电话:0470-3942305
8、其他: 1.除取暖费外的水、电、物业、税费等所有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费用按照商业用途标准收取。 2.标的现状:闲置。 3.租赁期间涉及与房产面积有关的费用按518.48平方米为依据计算,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4.委托方承诺本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抵押、担保等情况。 5.最终承租方必须确保所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消防安全,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不准在该出租标的内使用。 6.最终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售卖烟酒等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各类商品或食品。 7.经营证书: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商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毕资质证书等,学校有权单独解除《租赁合同》,另行处置该标的。
8.上述事项及经营要求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承租人报名时须签订《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全部认可,并按照《实施方案》经营。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到指定账户;其他年份租金在上一承租年份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年租金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需要提供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成立时间三年以上。 2、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3、税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提供递交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4、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 5、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规违法记录,需提供征信证明。 6、业绩要求:承租方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经营过超市或食堂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的资信证明和佐证材料。
上述资料经委托方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报名文件及资料,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接待,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委托方对资格证明材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意向承租方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自负其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该项目成交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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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最终承租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押金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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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委托方、承租方需自行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分别各自进行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现场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双方需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网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设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由委托方在出租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审核意向承租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并确认意向承租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按出租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承租方系统内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2、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并按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为最终的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结束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资料上传至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或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委托方委托的中介机构,由委托方及其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我公司在收到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原件)、委托方出具的《价款结算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易手续。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最终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最终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最终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按学校要求负责对食堂、超市老旧和损坏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包括塑窗、玻璃幕墙、楼板、雨搭等处,投标方需提前考察现场),维修费用可抵租金。 7、承租房屋的维护与修缮: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学校书面同意。允许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由承租方负责及时修复,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当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学校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不得在现有建筑物上新建或改建,主要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范围和用途。 8、转租的要求:最终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委托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最终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委托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委托方、最终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出租期间,委托方按上级主管单位或因政策调整等要求对出租标的进行资产处置时,最终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终止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在10日内搬离将该标的交付给委托方,委托方将租金按日折算后剩余租金部分退回给最终承租方。 12.该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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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9/13至2024/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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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20000元 1、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承租方基本账户转出(意向承租方诚信信息库内录入的基本账户)。意向承租方必须将竞价保证金在自由竞价时间截止前缴入本项目公告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处置方式: 1、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最终承租方存入账户,如因最终承租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2、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该项目最终承租方后退还; 3、未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最终承租方,其保证金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后原渠道退还; 4、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最终承租方,其保证金在支付完毕转受双方应向公司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其他损失赔偿后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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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0855578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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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7810078801600000031 行 号:31019601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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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结算账户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7810078801900000083 行 号:31019601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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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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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9月13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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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由竞得该项目的承租方按首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8%支付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指定账户 |
联系 |
项目负责人 |
刘美玲 电话:0470-3569916 |
业务咨询 |
卢文艳 电话:0470-356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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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负责人 |
张修明 电话:13734709789 | |
勘验地址 |
呼伦贝尔牙克石林业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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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