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购10立方米压缩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58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jgk2019-043
预算金额588万元
招标公司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招标联系人闫柏林
招标代理机构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雪丽0452-5862816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9
公告正文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购10立方米压缩车(第二次)
1.2项目编号:LJGK2019-043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见下表(各包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单位:人民币元)
注: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请详见本招标文件温馨提示部分及投标人须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2.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2.3.1营业执照;
2.3.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新开户企业不用提供)
2.3.5缴纳保证金相关证明(详见温馨提示部分);
2.3.6项目相关其它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上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开标以后递交的材料概不接受,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6.1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6日至2019年11月1日
6.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6.3网址: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下载中心。
6.4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限:自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逾期交易中心不再受理。
6.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网站信息,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7、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10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14开标室。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采购人
9、集中采购机构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购10立方米压缩车(第二次)
1.2项目编号:LJGK2019-043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见下表(各包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单位:人民币元)
包 | 项目名称 | 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购10立方米压缩车(第二次) | 5,880,000.00 | 58800 |
注: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请详见本招标文件温馨提示部分及投标人须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2.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2.3.1营业执照;
2.3.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新开户企业不用提供)
2.3.5缴纳保证金相关证明(详见温馨提示部分);
2.3.6项目相关其它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上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开标以后递交的材料概不接受,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6.1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6日至2019年11月1日
6.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6.3网址: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下载中心。
6.4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限:自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逾期交易中心不再受理。
6.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网站信息,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7、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10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14开标室。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采购人
包 | 采购人 | 联系人 | 电话 |
1.包 | 龙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闫柏林 | 15545652555 |
名称 |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 ||
地址 | 龙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 ||
联系人 | 刘雪丽 刘东梅 | 电话 | 0452-5862816 |
户名 |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 账号 | 22230121013000016 |
开户行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江支行 | 财务室电话 | 5822348 |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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