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板材炼铁总厂5号高炉除尘改造、原二精矿库改造等7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bcgfggzhg2403191146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华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栾绍明024-478272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板材炼铁总厂5号高炉除尘改造、原二精矿库改造等7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招标公告
板材炼铁总厂5号高炉除尘改造、原二精矿库改造等7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5号高炉除尘改造、原二精矿库改造等7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BGBCGFGGZHG240319114648)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设备管理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5号高炉除尘改造、原二精矿库改造等7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至今)内具有国内合同额1000万元(不含税)以上超低排放EPC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技术协议、竣工报告复印件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分工。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设备管理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地址: | 平山区钢铁路18号 | 地址: |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
联系人: | 田华 | 联系人: | 栾绍明 |
电话: | 13942421911 | 电话: | 024-47827295 |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3月19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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