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hx-2404-zscjd003-2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恒惠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原181309122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hx-2404-Zscjd003-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二次) 

   数量:35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甲方抽取的35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列入限制行为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核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联系方式:0991-2844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恒惠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

联系方式:1813091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原

电 话:18130912292











附件信息:

  • 终稿(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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