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邮区邮路运输业务及驾驶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邮区邮路运输业务及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RS-20231225-092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邮区邮路运输业务及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57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采购大连市分公司邮区邮路运输业务外包,外包邮路66条,邮路外包发班趟次22541趟次,预算费用867.15万元,承运期限1年。B包采购大连市邮区邮路驾驶服务外包,邮路驾驶员外包发班趟次39700趟次。预算费用708.35万元,承运期限1年。
合同履行期限:承运期限1年。承运期满后,招标人收回招标人承运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包:
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7.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标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8.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1.管理规范:招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并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中标,入围两家供应商,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且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3.其他要求:
1)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2)车型及数量: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① 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② 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5)中标后投标人车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6)保险及理赔:投标人必须承诺按规定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 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以及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7)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B包:
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投标人须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一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投标人须承诺: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7.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标后经核实一经发现,直接做废标处理。
8.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1.管理规范:招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并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中标,入围两家供应商,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且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3.其他要求
1)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2) 车型及数量: B包车辆为招标方提供。
3)保险及理赔: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不得低于 1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乙方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于 100 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4)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5)驾驶服务不得擅自在运邮车体上喷涂广告、违规使用邮政标识的,并提供承诺书。
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本项目分A、B共两个包段,可以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至 2024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
方式: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材料:A包:【营业执照副本】、【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截图】、【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承诺函】、【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的承诺函】、【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并提供承诺书】、【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中标,入围两家供应商,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且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中标后投标人车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按规定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 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以及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书】、【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B包:【营业执照副本】、【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截图】、【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承诺函】、【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的承诺函】、【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并提供承诺书】、【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中标,入围两家供应商,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且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不得低于 1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乙方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于 100 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交甲方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驾驶服务不得擅自在运邮车体上喷涂广告、违规使用邮政标识的,并提供承诺书】、【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书】、【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CA 客服电话400 7888 550。
(3)领取招标文件: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费(联系招标代理人)-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500元/包,售后不退。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融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泰华大厦A座18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1)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19日13:00-14:00。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4:00。
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融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泰华大厦A座1808)。
(3)逾期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开标:(1)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现场解密须自行携带电脑)或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14:0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辽宁融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泰华大厦A座1808)。
采购预算:1575.5万元,其中A包:867.15万元;B包:708.3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及拦标单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 0411-83661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融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803
联系方式:西工 13610931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西工
电 话: 1361093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