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大云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程(一期)项目玉衣、玉棺仿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07月17日 12: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盱眙县大云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程(一期)项目玉衣、玉棺仿制采购项目 | ||
品目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盱眙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盱眙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2: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204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50859244 | ||
采购单位 | 盱眙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盱眙县马坝镇云山村大云山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523182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淮安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盱眙县十里营大道82号佰亿财富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妍 |
项目概况 盱眙县大云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程(一期)项目玉衣、玉棺仿制采购项目 JSZC-320830-JIAH-C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0-JIAH-C2024-0016
项目名称:盱眙县大云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程(一期)项目玉衣、玉棺仿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0万元
采购需求:
盱眙县大云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程(一期)项目玉衣、玉棺仿制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所有仿制工作(第一套4个月内完成移交给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4.资格承诺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5.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
6.提供声明函,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五或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组织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7-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20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
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9、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8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盱眙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单位地址:盱眙县马坝镇云山村大云山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517-89610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盱眙县十里营大道82号佰亿财富广场
联系人:王妍
联系电话:0517-88220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阳
电话:18252318228
附件:盱眙县大云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程(一期)项目玉衣、玉棺仿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