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线下][招标]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27.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上铁物资公司招2020-259号
预算金额27.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黑卡电气有限公司2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线下][招标]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采购结果公示

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

采购结果公示

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编号:上铁物资公司招2020-259包件一:红外线热成像仪采购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拟中标(成交)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排序

投标人名称

评审

(元,不含税)

拟中标价

(元,不含税)

1

浙江黑卡电气有限公司

279000.00

279000.00

2

武汉咸亨国际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318600.00

318600.00

3

四川信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366363.00

366363.00

1

武汉咸亨国际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99200.00

99200.00

2

江西北辰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104000.00

104000.00

3

上海迈沪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0

120000.00

公示时间3天(国定假日除外)。

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人认为采购人异议答复违规的。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电话:021-51235339(接受异议)

0571-5672 3193(接受异议)

联系传真021-51222594(接受异议)

邮箱地址:1163033916@qq.com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供电段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0212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