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智能调度终端采购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采购,招标人为 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产品生产商。受招标人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证书号:FF0093726建设部)负责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智能调度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230套公交车智能调度终端设备采购。
设备基本要求:投标人只提供终端,并与公交集团现有智能调度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后,纳入现有调度系统(详细情况以技术交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含制造、运输、安装技术指导、调试、检测、培训、税费、利润、质保期内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2.2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3交货期: 30个日历天
2.4合同签订:本项目中标单位和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在营业范围内,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投标企业及人员具有相应的许可资质;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是产品生产商,如经销商参加报名,则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不得授权给多个经销商。
3.6、产品通过交通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检测,并同招标人签订通讯开放协议,以保证同招标人采购的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对接。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将会导致有关联关系的各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7年10月 9 日--2017年10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及地址: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原海通物流公司院内)。
4.3提供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报名)、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4.4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4.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以上报名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20 日09:30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1号楼3楼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5905130218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冯 工
电 话: 0518-85810631/13776597213
注:以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