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机场部分助航灯光机务员岗位外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HY-JMS-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机场部分助航灯光机务员岗位外包项目(二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机场部分助航灯光机务员岗位外包项目(二次)
2.2项目地点:佳木斯机场内。
2.3招标控制价:13.59万元/年,总人数为2人,实行两班倒工作制。
2.4承包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同时经甲方上级单位同意,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2.5招标范围:佳木斯机场部分助航灯光机务员岗位外包业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同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可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证承诺);
3.3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总人数2人;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上信誉要求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不存在违反本条规定的承诺,承诺格式自行拟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一旦申请参加,就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疑义。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
(3)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提供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2401室)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2月20日13时30分,地点: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24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454-833088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2401室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451-87982545-803
邮 箱:shijihuanyu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