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s-2023-19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864511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商编号:CTZS-2023-195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管内部分车站刷屏机广告项目招商

1.2项目地点:重庆枢纽沙坪坝站(2台),渝万线4站(长寿北站4台、垫江站2台、梁平南站2台、万州北站8台),郑万线3站(云阳站4台、奉节站4台、巫山站6台),渝利线3站(涪陵北站4台、丰都站2台、石柱县站2台),兰渝线2站(南充北站3台、阆中站2台),渝贵线1站(綦江东站3台),遂渝线1站(合川站4台)及兰渝支线1站(广安南站2台)

1.3项目规模:重庆管内部分车站刷屏机广告项目招商,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16个车站刷屏机54台。(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管内部分车站刷屏机广告项目招商,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16个车站刷屏机54台。(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重庆管内部分车站刷屏机广告,涉及16个车站刷屏机54台,经营期限3年。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6竞商人须具备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并提供相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中商价格年度递增率为5%。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以招商底价进行同比例核算中标单价,按实际广告媒体数量进行结算。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3年经营期的3个月的媒体发布费。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正式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项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广告的需求,可由双方签订广告媒体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临时发布期广告发布费后,可提前发布广告,发布期从确认单约定起始日期至广告媒体经营协议正式签订为止,广告媒体发布费用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据实结算。

5.6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第一次预付款在合同起始日期10日前,中商人一次性预付3个月的经营费用,后期预付经营费用款须提前40天支付。

5.7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时间为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媒体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8媒体运营时产生的电费支出,由招商人承担。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媒体发布费。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1.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1.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1.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1.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2.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2.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2.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2.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2.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2.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3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3.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3.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4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 1 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14.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4.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15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15.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15.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15.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15.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6经营期限内广告媒介品的设计、制作及日常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协议期间因安全原因涉及媒体整改,中商单位需按要求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17为确保高铁站车广告环境的统一、协调、美观,中商单位应在招商画面内容上增加一定的铁路元素。

5.18竞商人在招商前须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广告媒体点位,参与竞商时须认可广告媒体点位现状,中商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19此次中商人须无条件按照招商人要求在各客运车站规定位置设置54台刷屏机广告媒体(具体清单详见包件划分,方案及技术质量标准详见附件),设备屏幕尺寸、外观造型、设备规格型号统一,并完成相关配套电力设施设备建设,产生的媒体建设及电力铺设等全部费用由中商人承担。设备安装期为合同起始后的2个月内,无论媒体是否全部安装到位,2个月后经营期均正常执行,若铁路方原因导致无法在2个月内完成施工,经营期做相应顺延调整。

5.20因本次招商项目需由中商人提供媒体建设方案且无相关配套电源设施设备,中商人出具的设计施工方案、电源布线施工方案及媒体材质、参数、功率等须取得招商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5.21设备资产归属及处置。

5.21.1若中商人正常经营到期。媒体设备由中商人于经营到期后的30日内自行拆除,并保留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现场需恢复至站房原状;若中商人不能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媒体拆除,媒体设备及配套电力附属设备等资产归属招商人所有,中商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1.2因中商人原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媒体设备及配套电力附属设备等资产归属招商人所有,中商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1.3因招商人原因或铁路方原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媒体设备由中商人于经营到期后的30日内自行拆除,并保留配套电力等附属设施,现场需恢复至站房原状;若中商人不能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媒体拆除,媒体设备及配套电力附属设备等资产归属招商人所有,中商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2中商人在项目经营期内须承担公益宣传发布公益广告的义务。中商人并承诺无条件配合招商人通过刷屏机媒体发布招商人提供的其他相关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铁路客运公告信息、铁路形象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宣传及其他资料等)。

5.23经营期内,若中商人有意向经营重庆地区其余指定站点或既有站点新增媒体,则按照本项目车站等级划分类别的中商价格,双方以结算单形式据实结算广告发布费(其中南部、涪陵、武隆、彭水、黔江、酉阳、秀山、渠县、岳池、复盛、长寿湖、珞璜南、赶水东、珞璜东、南彭、迎龙、龙兴、统景、水土、古路、银花、江北机场按照B类站划分)。若招商人在重庆地区其余新投用客站新增刷屏机广告媒体,经双方协商后可按照本项目对应类别车站当期执行单价及数量进行据实结算,经营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至与主协议媒体同步到期。

5.24中商人须将媒体控制系统接入招商人控制系统中,并无条件接受媒体集中管控,由招商人统一上下刊。

5.25中商人在进行媒体施工前须与招商人签订媒体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划分。

5.26中商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站段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如发现违法失德人员,招商人有权对相应广告进行撤销下刊处理,中商人应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下刊费用及违约等法律责任由中商人承担。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31日17时30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465225268@qq.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竞商报名表(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提供公司介绍信)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获知,待竞商人缴纳文件制作费后,自行现场领取。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招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6)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截图

8.2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6451127,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9.递交竞商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街4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8-86432296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  编:610051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451127        

邮  箱:465225268@qq.com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