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生产加工(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检验检测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05: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3年度生产加工(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检验检测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3-019
项目名称:2023年度生产加工(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检验检测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8,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生产加工(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检验检测抽检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38,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8,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为保障我县2023年小餐饮小作坊食品安全,现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县辖区内的部分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安全性进行检验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8,700.00 |
438,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生产加工(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检验检测抽检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生产加工(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检验检测抽检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及物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齐全有效。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参加磋商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
4、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食品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取得CNAS认可资质证书且认证附表包含食品项目。
5、其他资格条件(5.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者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3、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4、申请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投标工程的、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供应商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代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线下投标登记或将电子版发至1910763245@qq.com邮箱进行登记,登记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按要求登记的,视为无效。(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7)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13891562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0915-2331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15291535363
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