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小额工程)枞阳县麒麟镇梅花村2019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小额工程)枞阳县麒麟镇梅花村2019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定点抽签公告
现拟对枞阳县麒麟镇梅花村2019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枞阳县麒麟镇梅花村 。
2、项目范围: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塘坝清淤11座、引水沟、出水渠及抗旱沟清淤约4.73km、沟渠护砌(混凝土)约270m、U100型渠道700m、1.0m*1.0m节制闸5座、农门26座、涵管桥49座、塘坝进水涵10座、放水闸9座、溢流堰5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2661195.99元(含暂列金额30000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4 %(暂列金不作下浮),即2528948.15元(含暂列金额30000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资质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参与交易企业须为“枞阳县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水利专业类别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枞阳县定点库”栏;
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3、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报名及抽签
1、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2、抽签
(1)时间:2020年9月17日16时30分。
(2)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一室。
3.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切实做到“不见面、少聚集”。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本次抽签活动。本次抽签活动,全程网上直播,投标人可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视频直播地址”栏中选择对应开标室链接观看: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室直播地址:http://zb.tv189.com/pc/play.html?roomId=122941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室直播地址:http://zb.tv189.com/pc/play.html?roomId=123231
4、按照交易系统内导出的报名企业顺序号为抽签号,发包人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企业。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证处、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四方人员共同见证抽取,抽签过程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电子监控支持。
5、代理机构及时通过交易系统内调取的成交企业联系电话告知该企业抽取结果,抽中的成交企业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前向发包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相关信息(在接到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否则抽中结果作废并由发包人在余下的报名企业中重新抽取,直至抽中合格成交企业)。
6、成交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如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原件);
(4)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存档;
(5)诚信承诺书(若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四、其他说明
(一)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4.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5.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若成交企业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经举报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并严肃处理。
五、履约担保
1.成交企业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不含预留金)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原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扣除违约金(如有)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六、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审计结束后付清。3%质保金在第一次拨款时由中标单位交至乡镇专用账户。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七、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皖水建函{2018}25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水总{2005}389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建管{1999}523号);《安徽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皖水建{2008}139号);
2、材料价格参照《铜陵工程造价信息简讯》2020年第2期枞阳县部分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执行市场询价;
3、国家、省、地方其他有关规定、规程和相关文件。
八、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九、成交企业须知:
1、分包规定:成交企业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偿其他相关损失。
2、成交企业应按照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进行施工。
3、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抽签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发包人和成交企业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未作好现场防疫工作造成整改与停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其他未尽事宜,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3865173168
联系地址: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三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芳胜 联系电话:18133438726
联系地址:枞阳县滨江现代城1#楼
现拟对枞阳县麒麟镇梅花村2019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枞阳县麒麟镇梅花村 。
2、项目范围: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塘坝清淤11座、引水沟、出水渠及抗旱沟清淤约4.73km、沟渠护砌(混凝土)约270m、U100型渠道700m、1.0m*1.0m节制闸5座、农门26座、涵管桥49座、塘坝进水涵10座、放水闸9座、溢流堰5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2661195.99元(含暂列金额30000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4 %(暂列金不作下浮),即2528948.15元(含暂列金额30000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资质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参与交易企业须为“枞阳县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水利专业类别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枞阳县定点库”栏;
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3、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报名及抽签
1、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2、抽签
(1)时间:2020年9月17日16时30分。
(2)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一室。
3.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切实做到“不见面、少聚集”。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本次抽签活动。本次抽签活动,全程网上直播,投标人可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视频直播地址”栏中选择对应开标室链接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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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交易系统内导出的报名企业顺序号为抽签号,发包人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企业。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证处、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四方人员共同见证抽取,抽签过程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电子监控支持。
5、代理机构及时通过交易系统内调取的成交企业联系电话告知该企业抽取结果,抽中的成交企业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前向发包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相关信息(在接到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否则抽中结果作废并由发包人在余下的报名企业中重新抽取,直至抽中合格成交企业)。
6、成交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如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原件);
(4)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存档;
(5)诚信承诺书(若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四、其他说明
(一)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4.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5.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若成交企业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经举报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并严肃处理。
五、履约担保
1.成交企业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不含预留金)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原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扣除违约金(如有)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六、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审计结束后付清。3%质保金在第一次拨款时由中标单位交至乡镇专用账户。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七、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皖水建函{2018}258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02}116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水总{2005}389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建管{1999}523号);《安徽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皖水建{2008}139号);
2、材料价格参照《铜陵工程造价信息简讯》2020年第2期枞阳县部分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执行市场询价;
3、国家、省、地方其他有关规定、规程和相关文件。
八、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九、成交企业须知:
1、分包规定:成交企业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偿其他相关损失。
2、成交企业应按照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进行施工。
3、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抽签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发包人和成交企业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未作好现场防疫工作造成整改与停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其他未尽事宜,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3865173168
联系地址: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三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芳胜 联系电话:18133438726
联系地址:枞阳县滨江现代城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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