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挂2023WG004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发布时间:2023-09-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增幅 (万元) |
2023WG004 | 东莞市横沥镇横沥村 | 4182.59 | 商务金融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 | 40 | R≤4.4 | M≤50% | 4546 | 100 |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910万元人民币, 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3-25-1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4年 10 月 10 日前开工,在2026 年 10 月 10 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本宗地计容面积10%的比例(即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1840.34平方米)毛坯状态开发物业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办证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地块竞得人负责缴纳(具体要求按《配建商业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并由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须对无偿移交以外的物业全部自持,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办理分割销售手续(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监管)。
(六)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横沥镇的,受让地块后30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个自然日内)须在横沥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横沥镇缴纳,由横沥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竞得人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8 日17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3 年 9月 21日9:00至 2023年 10 月 10 日 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3WG00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1号控股大厦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23306535
(二)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83725828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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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WG004出让公告.pdf | 2023-08-31 11:41:18 |
1.jpg | 2023-08-31 11:41:35 |
2.jpg | 2023-08-31 11:41:49 |
3.jpg | 2023-08-31 11:41:55 |
地块位置图.pdf | 2023-08-31 11:42:09 |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 | 2023-08-31 11:42:27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pdf | 2023-08-31 11:42:43 |
地块宗地图.pdf | 2023-08-31 11:42:51 |
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pdf | 2023-08-31 11:42:59 |
配建商业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pdf | 2023-08-31 11:43:1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pdf | 2023-08-31 15:5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