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外海中央花园四期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外海中央花园四期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3-10-24
发布日期:2023-10-24
合同名称 | 外海中央花园四期施工总承包 | 发包人 | 山东外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7月1日: 计划工期: 2025 年4 月29 日 |
合同价款 | 288696007元 | 合同规模 | 空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槐荫区经十路南侧、腊山河西侧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6-26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3年6月27日 |
违约责任 |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包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2)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如 3 日内不进行处理,每出现一次,承包人承担违约金 5000 元,同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另行组织其他队伍维修,属于承包人原因的,其费用从保修金中双倍扣除,无需经承包人认可。(3)因承包人施工或运输方案不当而致使道路、桥涵、高压架线、 现有管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 (4)施工现场因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建筑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 理引起扰民事件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5)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材料款而引起 上访等不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6)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自费采 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经两次以上验收方达到验收标准而影响发包人使用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工程结算造价的 3 | 履约担保 | 银行保函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1)向约定的仲裁员会申请仲(2)向有管转权的人民法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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