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封晓林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华利137324908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6
公告正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7-330654-99-01-342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底审核、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跟审地点:镜湖新区东北片区,东至解放大道,西至现状河道,南至于越中路,北至钱陶公路。
2.2 项目规模: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2.57万㎡。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园内规划建筑可划分为温室建筑和其他建筑两大类,总建筑占地面积为35000㎡,建筑面积约72000㎡(约9亿元),地上建筑面积42300平方米(其中4个温室展馆总面积约8870㎡,最大单体温室场馆面积约3006㎡,采用空间网格结构,跨度10~45米不等),地下建筑面积29700平方米;整体涉及绿地面积约53万㎡(建安费用约5亿);农林约27.7万㎡(建安费用约0.83亿)。具体为温室建筑及其它建筑、果蔬花卉教学示范基地、艺术农田(农田质量提升)、停车场、场外道路铺装及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周期约42个月。本项目工程建安费暂定约156300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本项目标底审核(包括工程中标后标底修复预算的审核、专项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核等)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如今后分期(标段)实施的,或因招标人要求调整服务范围的,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相应咨询费用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及内容按实结算。
2.4.1标底审核服务内容:涉及本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项招标工程及项目配套的第三方服务、材料设备、货物等采购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中标后标底修复预算的审核;概、预算进行对比分析等工作。
2.4.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涉及本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造价咨询、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现场(隐蔽工程)工程量的核实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与标底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组建工程造价咨询团队,编制跟踪审计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
(2)咨询团队中应配备具有对植物学专业领域造价咨询服务经验丰富的专家或顾问,对造价控制进行专业技术支持及咨询;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批文、合同、规范等要求对工程进行造价控制及咨询;
(4)根据施工合同、进度计划编制年度用款计划书,并对年度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对比(计划与实际);
(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日常记录工作;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月报、年报和专报;
(6)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7)当项目各参建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8)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市场询价等发生的工程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9)分阶段(地下部分、主体建筑(温室和科研中心)结顶及中间结构验收)核算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10)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跟踪审计资料及结算报告,包括项目的建设基本情况、变更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造价投资情况等,并跟概、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11)会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
(12)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等;
(13)协助招标人做好对专项招标涉及功能需要、参数配置、品牌推荐的编制、审核与统一、确认等工作。
(14)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询价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招标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15)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
(16)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施工、第三方服务类项目的招标文件(方案)及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
(17)在履行合同期间及本项目完成后,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咨询工作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8)严格遵守《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暂行)》、《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考评办法(试行)》及镜湖新区开发办、绍兴市财政局出台的其他相关考核要求。
(17)严格遵守《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暂行)》及镜湖新区开发办出台的其他相关考核要求。
2.5 招标估算价:按总建安费约156300万元为计价基数,招标控制价约396.06万元(其中标底审核费用约114.77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约281.29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40%×(1+浮动率)计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1.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收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跟踪审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造价咨询收费费率中(施工阶段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1+20%)×65%×70%×(1+浮动率)计取(考虑到本项目在服务期间外地考察进行植物询价工作内容较多等因素,故在常规收费的基础上上浮20%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1.3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
①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承接过工程造价4.5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标底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②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承接过工程造价2.5亿元及以上城市公园(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标底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4.1.1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可为同一工程项目,也可为不同工程项目。
4.1.2业绩证明材料:
①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
②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标底报价书【或工程造价审定单(定案表)】。造价以审定造价为准。
③合同要求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4.1.3投标业绩要求的定义:
①“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②“城市公园”定义以<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城[2016]36号)中的定义为准,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园林景观和较完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和科普宣传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上述“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包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管理的城市公园。下同。
③“园林绿化工程”定义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中的定义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下同。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土建或建筑)(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站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5已中标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 20 日 8:30时至2023年 2 月 1 日 17: 0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2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 2 月 13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37973;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98;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2 月 16 日 9:30 时。(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IE11 浏览器访问。 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
7.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7.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主楼1513室 地 址: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
联系人:封晓林 联系人:陈华利
电 话:15088508230 电 话:13732490855
招 标 人: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02093001001]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SXSZF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7-330654-99-01-342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底审核、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跟审地点:镜湖新区东北片区,东至解放大道,西至现状河道,南至于越中路,北至钱陶公路。
2.2 项目规模: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2.57万㎡。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园内规划建筑可划分为温室建筑和其他建筑两大类,总建筑占地面积为35000㎡,建筑面积约72000㎡(约9亿元),地上建筑面积42300平方米(其中4个温室展馆总面积约8870㎡,最大单体温室场馆面积约3006㎡,采用空间网格结构,跨度10~45米不等),地下建筑面积29700平方米;整体涉及绿地面积约53万㎡(建安费用约5亿);农林约27.7万㎡(建安费用约0.83亿)。具体为温室建筑及其它建筑、果蔬花卉教学示范基地、艺术农田(农田质量提升)、停车场、场外道路铺装及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周期约42个月。本项目工程建安费暂定约156300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本项目标底审核(包括工程中标后标底修复预算的审核、专项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核等)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如今后分期(标段)实施的,或因招标人要求调整服务范围的,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相应咨询费用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及内容按实结算。
2.4.1标底审核服务内容:涉及本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项招标工程及项目配套的第三方服务、材料设备、货物等采购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中标后标底修复预算的审核;概、预算进行对比分析等工作。
2.4.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涉及本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造价咨询、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现场(隐蔽工程)工程量的核实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与标底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组建工程造价咨询团队,编制跟踪审计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
(2)咨询团队中应配备具有对植物学专业领域造价咨询服务经验丰富的专家或顾问,对造价控制进行专业技术支持及咨询;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批文、合同、规范等要求对工程进行造价控制及咨询;
(4)根据施工合同、进度计划编制年度用款计划书,并对年度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对比(计划与实际);
(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日常记录工作;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月报、年报和专报;
(6)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7)当项目各参建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8)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市场询价等发生的工程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9)分阶段(地下部分、主体建筑(温室和科研中心)结顶及中间结构验收)核算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10)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跟踪审计资料及结算报告,包括项目的建设基本情况、变更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造价投资情况等,并跟概、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11)会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
(12)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等;
(13)协助招标人做好对专项招标涉及功能需要、参数配置、品牌推荐的编制、审核与统一、确认等工作。
(14)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询价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招标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15)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
(16)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施工、第三方服务类项目的招标文件(方案)及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
(17)在履行合同期间及本项目完成后,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咨询工作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8)严格遵守《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暂行)》、《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考评办法(试行)》及镜湖新区开发办、绍兴市财政局出台的其他相关考核要求。
(17)严格遵守《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暂行)》及镜湖新区开发办出台的其他相关考核要求。
2.5 招标估算价:按总建安费约156300万元为计价基数,招标控制价约396.06万元(其中标底审核费用约114.77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约281.29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40%×(1+浮动率)计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1.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收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跟踪审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造价咨询收费费率中(施工阶段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1+20%)×65%×70%×(1+浮动率)计取(考虑到本项目在服务期间外地考察进行植物询价工作内容较多等因素,故在常规收费的基础上上浮20%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1.3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
①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承接过工程造价4.5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标底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②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承接过工程造价2.5亿元及以上城市公园(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标底编制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4.1.1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可为同一工程项目,也可为不同工程项目。
4.1.2业绩证明材料:
①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
②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标底报价书【或工程造价审定单(定案表)】。造价以审定造价为准。
③合同要求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4.1.3投标业绩要求的定义:
①“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②“城市公园”定义以<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城[2016]36号)中的定义为准,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园林景观和较完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和科普宣传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上述“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包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管理的城市公园。下同。
③“园林绿化工程”定义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中的定义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下同。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土建或建筑)(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站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5已中标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 20 日 8:30时至2023年 2 月 1 日 17: 0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2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 2 月 13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37973;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98;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2 月 16 日 9:30 时。(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IE11 浏览器访问。 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
7.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7.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主楼1513室 地 址: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
联系人:封晓林 联系人:陈华利
电 话:15088508230 电 话:13732490855
招 标 人: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02093001001]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SX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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