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校园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场所(楼宇) | 数量 | 最高层数 | 服务范围 | 面积(㎡) | 人员配置 |
1 | 项目经理 | 全部 | 全部 | 全部 | 负责人员及日常管理 | 全部 | 1 |
2 | 保洁服务内容、人员配置 | 尚学楼 | 1 | 7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2500 | 6 |
文荟楼 | 1 | 4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800 | 1 | ||
知行楼 | 1 | 6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1600 | 2 | ||
勤耕楼 | 1 | 4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600 | 1 | ||
办公楼 | 1 | 4 | 会议室、贵宾室、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400 | 1 | ||
滙工楼 | 1 | 4 | 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220 | 1 | ||
机械加工实训中心 | 1 | 2 | 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120 | 1 | ||
行健A座 | 1 | 6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1200 | 2 | ||
雅馨楼 A、B座 | 2 | 6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4000 | 4 | ||
雅馨楼 C、D座 | 2 | 7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1800 | 4 | ||
雅馨E座(外租) | 1 | 6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1500 | 2 | ||
雅馨F座(外租) | 1 | 4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800 | 1 | ||
锦星公寓(外租) | 1 | 2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300 | 1 | ||
敬学楼 | 1 | 5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2900 | 4 | ||
硕学楼 | 1 | 5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700 | 1 | ||
乐群楼 励能楼 | 2 | 5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2600 | 4 | ||
北校区报告厅侧楼 | 1 | 4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350 | 1 | ||
北校区 报告厅 | 1 | 1 | 门厅、正厅、楼梯、过道、卫生间 | 2200 | 3 | ||
艺术楼 | 1 | 3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120 | 1 | ||
西华园校区教学楼 | 1 | 4 | 公共教室、门厅、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500 | 1 | ||
行健楼B座 | 1 | 4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1200 | 2 | ||
西华园 校区公寓 | 1 | 4 | 门厅、楼梯、过道、洗漱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 450 | 1 | ||
主校区 (室外) | 1 | 1 | 地面、草坪、花园、休闲广场、晾衣场地、停车场、等室外公共区域 | | 4 | ||
北校区 (室外) | 1 | 1 | 地面、草坪、花园、休闲广场、晾衣场地、停车场、等室外公共区域 | | 2 | ||
西华园校区(室外) | 1 | 1 | 地面、草坪、花园、休闲广场、晾衣场地、停车场、等室外公共区域 | | 1 | ||
外租区域(室外) | 3 | 1 | 地面、草坪、花园、休闲广场、晾衣场地、停车场、等室外公共区域 | | 2 | ||
3 | 垃圾清运 服务范围 | 主校区 (室外) | 1 | 1 | 区域内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 | | |
北校区 (室外) | 1 | 1 | 区域内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 | | | ||
西华园校区(室外) | 1 | 1 | 区域内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 | | | ||
外租区域(室外) | 3 | 1 | 区域内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 | | |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保洁服务
1.1 总体要求:
1.1.1 服务区域内地面、楼梯等随时巡回清扫,确保地面处于干净清洁状态,遇到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室内地面干爽,墙面、地脚线、标牌、开关盒、壁灯等无污渍。大厅玻璃门保持明亮洁净,无水痕、污渍及卫生死角。
1.1.2 服务区域内做到窗明几净,窗槽、窗帘无积尘、杂质;室内墙壁及地面整洁无杂物;所有设置及物品无灰尘污渍,干净整洁,物放有序,及时消毒处理。
1.1.3 服务区域内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洗手盆、尿槽、便池无污渍、无异味,定期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天花板、墙面、器具等保持干爽整洁,无污渍;走廊做到巡回保洁;垃圾桶保持干净无异味,及时清理消毒;楼梯间地面及墙体干净无污渍,确保其清洁光亮。
1.1.4 服务区域内路面、公共场地、绿化带做到清洁无杂物,绿地草坪和树木杂物及时清理。垃圾.箱外表整洁,无外溢。生活垃圾实行袋装管理,及时更换垃圾袋(需用专用垃圾袋),并存放在指定垃圾箱,不得有污物。
1.1.5 服务区域内会议室、公共教室及报告厅等室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共卫生间及洗漱间的墙壁地面、便池水池、洗手盆等无污渍、无异味,保持整洁光亮。
1.2 保洁标准:
1.2.1 天棚的清洁与保持:无蛛网、无灰尘、无污点。
1.2.2 墙壁的清洁与保持:光亮无污物、无污点。
1.2.3 隔断的清洁与保持:洁白、无尘、无污物。
1.2.4 便池的清洁与保持:无污垢、光亮、无异味。
1.2.5 洗手盆的清洁与保持:光亮无污水、无污物。
1.2.6 洗手盆台面的清洁与保持:无积水、无尘。
1.2.7 水池的清洁与保持:光亮、无污物。
1.2.8 管道与水龙头的清洁与保持:干净无尘。
1.2.9 地面的清洁与保持:地板清洁,无污物,无烟蒂,无废纸,无垃圾堆放,无痰迹。
1.2.10 玻璃的清洁与保持:门窗玻璃清洁无灰尘、油垢,门窗台、窗框清洁,无蛛网。
1.2.11 楼梯及扶手的清洁与保持:无蛛网、无灰尘、清洁、无污物,无烟蒂,无废纸,无垃圾堆放,无痰迹。
1.2.12 卫生间内纸篓的保持与清洁:无垃圾存留。
1.2.13 校园内垃圾桶的保持与清洁:垃圾桶周围无堆放垃圾,垃圾桶内无垃圾长期堆放。
1.2.14 校园内路面清洁,无残留垃圾,无成堆垃圾堆放。
2.垃圾清运服务
2.1 清运范围: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所属各校区(含外租区域)
2.2 清运标准
2.2.1 垃圾收集服务区所有垃圾桶内的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满溢、无异味;
2.2.2 保证垃圾桶放置处的地面无污迹,垃圾清运过程中保持路面整洁,若有漏液或散落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做到车走场清;
2.2.3 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如遇特殊情况,须积极配合并按项目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2.2.4 收集服务区内所有垃圾并及时清运到垃圾站。
2.3 垃圾分类及清运管理
清运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工程垃圾、绿化垃圾等
垃圾清运每天清倒垃圾不少于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清理),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洗垃圾桶,垃圾池,保持垃圾桶、池、干净无异味。每天并对垃圾池定期喷药、消毒一次。
2.3.1 清洁员应依据规定时间进行区域垃圾的收集。
①垃圾桶及中转站内垃圾,早5:00-7:30分前完成;
②有重大创建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等情况应做及时调整及应急管理。
2.3.2 工程垃圾的回收
①瓦砾、碎砖、灰渣等坚硬的工程垃圾应用斗车或其它装运工具运送到学校指定地点倒放,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
②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的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该类垃圾一定要倾倒在学校指定的地方,禁止倒入垃圾中转站。
③废弃的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要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2.4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处理
2.4.1 垃圾中转站设置在不影响学校环境的地方。
2.4.2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每天清运一次,期间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中标方应及时清运。
2.4.3 垃圾运送人员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使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2.4.4 垃圾运送人员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中转站地面。
2.4.5 每天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毒。
2.4.6 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①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②垃圾作到日产日清;
③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集垃圾;
④垃圾站应保持保洁无异味,每天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鼠害;
⑤地面、墙面无粘物,无明显污迹;
3.相关管理要求
3.1 中标方负责采购方指定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设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的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保洁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
3.2 中标方按照采购方要求配齐专业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所有保洁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统一着装(不准穿拖鞋及带铁钉鞋上岗)、佩戴标识、文明用语、规范服务。
3.3 中标方所有人员在采购方校区内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合同按标准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相关要求:早上保洁7:30分前完成、中午保洁11:30分前完成、下午保洁4:30分前完成。确保卫生环境质量达标,不得私自将项目外包给第三方经营。
3.4 保洁提供的保洁设备、物品、清洁剂等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保洁用品应及时消毒或更新,保证保洁质量。要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好保洁工作,如给学校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5 中标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自身设备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负责。
3.6 学校有权对中标方服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6.1 凡在上级各类检查中卫生不达标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6.2 服务人员未能积极配合,影响或妨碍正常教学和办公秩序的;
3.6.3 保洁员严禁擅自夹带学校区域内的各类物品或出售学校区域内废弃物的,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6.4 中标方不准在楼内使用电器取暖、烧水、热做食物。服务人员如发现楼内有电器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使用单位管理办公室。
3.6.5 学校提供服务人员办公和存放物料的场所,无偿提供水、电,以保证其正常作业。中标方负责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如水、电等严格管理,学校负责监管。
3.6.6 若中标方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保洁、垃圾清运服务等)不能达到要求,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扣除费用总额的1%给予处罚。
3.6.7 中标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学校工作期间,其自身安全或给学校师生员工造成人身伤害,均由中标方公司负责。
3.7 中标方在进行保洁服务过程中要节约水电,对采购方的保洁物品要爱护,保证不丢不损、损坏要赔偿,保洁人员所捡拾的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如:塑料瓶、纸、纸箱等)不准任何个人随意携带出校,也不得随意堆放,由中标方集中统一处理。
3.8 中标方所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所聘用员工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3.9 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交岗位划分及人员配备情况说明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402室(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现场递交投标电子备份文件(U盘)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的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及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36号
联系方式: 0418-2290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18-3378886
邮箱地址: fxggzycgb123017@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2001000093020720000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 话: 0418-337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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