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临空经济区城市艺术空间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9.5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ct-230780-001
预算金额269.59万元
招标公司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祖洁0311-830868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廊坊临空经济区城市艺术空间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CT-230780-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廊坊临空经济区城市艺术空间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269.590655 万元,招标人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廊坊临空区艺术装置及夜景氛围亮化施工,包含装置地基基础、主 体结构、照明系统,以及夜景灯光氛围等工程,艺术装置数量为 4 组,高度要求为 10 米以 内、宽度 3 米以内,长度不限。夜景氛围亮化包括美化石油机 4 台,树木 6 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临空经济区城市艺术空间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廊坊临空经济区城市艺术空间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本单位 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
(4)信誉要求: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文件发售方式:邮件发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以下资料①、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 份证;④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社保;以上资料按照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 所有文件清晰)发送至 hbzb2@163.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18603269136)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将邮箱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以上资料盖章的复印 件邮寄到(廊坊市广阳区周各庄新村 22 号楼 3 单元 702 室)并交纳文件费,以上完成后按 程序发放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廊坊市广阳区周各庄新村 22 号楼 3 单元 7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周各庄新村 22 号楼 3 单元 702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临空经济区城市艺术空间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临空集团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廊坊临空区艺术装置及夜景氛围亮化施工,包含装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照 明系统,以及夜景灯光氛围等工程,艺术装置数量为 4 组,高度要求为 10 米以内、宽度 3 米以内,长度不限。夜景氛围亮化包括美化石油机 4 台,树木 6 棵。
材质:不锈钢、钢板。
最高投标限价:2695906.55 元。
建设地点:廊坊临空经济区
工期:15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本单位 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
(4)信誉要求: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发售方式:邮件发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 权书中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④项目经 理资格证书及社保;以上资料按照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所有文件清晰)发送至 hbzb2@163.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18603269136)进行查 验,查验无误后将邮箱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以上资料盖章的复印件邮寄到(廊坊市广阳 区周各庄新村 22 号楼 3 单元 702 室)并交纳文件费,以上完成后按程序发放招标文件,否 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31 日 14:30 分,地点为:廊坊市广阳区周各 庄新村 22 号楼 3 单元 70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 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名称: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祥路(临空集团院内) 联系人:马工
电话:0316—6860075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 系 人:马祖洁、王泽斌
联系电话:0311-83086832、18603269136
传 真:0311-83086910
电子邮件:hbzb2@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祥路(临空集团院内)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316—6860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 系 人: 马祖洁、王泽斌
电 话: 18603269136
电子邮件: hbzb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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