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泥公司2023年新增尾产物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1411,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占地13.07公顷,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置及污泥处理产物资源化利用。污泥公司于2014年正式投入运营,公司采用好氧生物干化工艺处理污泥,设计能力为1000吨/日,污泥处置后的产物可用作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等方面。招标范围为对污泥公司每日产生约300-500吨尾产物进行装卸、运输及处置与利用,保证污泥公司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确保尾产物安全处置,保证尾产物日产日清,同时污泥尾产物处置与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尾产物装卸运输及处置、运输车辆监管系统及电子封签系统、处置场地建设(租赁)、设备设施新建、最终产物无害化处置等。每年约16万吨污泥尾产物需要处置,具体以实际产生量为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期内,如按照政府要求尾产物有明确的处置导向,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每年16万吨及以上的污泥处理或污泥尾产物处理的环评及批复文件,并提供环保验收手续。如投标人注册地为辽宁省外的单位还须提供有效的移出地和接收地两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备案手续。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的污泥或污泥尾产物的处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0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8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1-30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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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张宇
电 话:13516096206
电子邮箱:zy515@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吴亮亮
电 话:010-57337287
电子邮箱:1208512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