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指定方式
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售后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2、故障响应1)免费上门服务,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人员到场,4小时内货物到场。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3、本项目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验收标准:
(1)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材料使用负责人、监理方(如果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产品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合同甲方。
2、验收方法:
(1)出厂检验:成交人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2)现场验收和测试: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材料使用负责人、监理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成交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测试。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成交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费用由成交人负担。
(3)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成交人应在1-2天内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在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材料使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包装箱内至少应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同时,成交人应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数量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如有缺失,应负责赔偿。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