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汇东江苏如东 LNG 接收站项目取排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1]784号)批准建设,并已开工建设,项目业主为 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招标人(或发包人)为 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现对本项目取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阳光岛
(2)项目名称: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包括接收站工程、卸船码头工程、装船码头工程及取排水工程。规划建设2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1座21.7万立方米的LNG卸船码头、1座4万立方米LNG装船码头(2个泊位)以及配套的工艺和公用工程设施,并预留发展用地。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 接收站项目取排水工程,包括取水头、取水管道、取水泵房和导助航设施(含警示灯等)等取水构筑物和排水头、排水管道和跌水井等排水构筑物,共2个取水头、2个多管口排水头、2根取水管、2根排水管、2座沉井及相关的护底防护,单根取水管长约965米、单根排水管长约227米。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设备、大宗材料、工程施工等的采购)、施工、建设期间的工程管理等工作。
2.3 工程目标
(1)总目标:优质工程、效益工程、绿色工程、阳光工程。
(2)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满足相关批复文件要求,保证本质安全。
(3)施工质量目标:桩基工程合格率≥99%,其中Ⅰ类桩≥90%;混凝土浇筑合格品率100%;实体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质量隐患整改率100%;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次通过交工验收检查和政府组织的专项验收。
(4)EHS(EHS指环境、健康和安全)目标:保障健康,保证安全,保护环境,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环境破坏。
(5)管理目标: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实现项目一体化、系统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模块化管理,项目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4 计划工期
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算,至交付工程的验收合格日期(完成中间交接,具备工艺设备安装条件),共16个月(注:投标时CA系统中工期统一填写488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实行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和财务能力、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的能力。本工程接受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且不能超过2家单位,投标时需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需满足①和②: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2)业绩要求:200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业绩需满足①和②: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至少1个(含1个)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沿海电厂或LNG接收站取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服务业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至少1个(含1个)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沿海电厂或LNG接收站取排水工程施工承包业绩。
以上①和②条要求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完整正式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封面、签署页以及体现业绩要求相关关键信息页面)和完工证明(如有),同时提供合作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具有10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担任过沿海电厂或LNG接收站取排水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同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合同协议书。
(2)设计经理: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承担过沿海电厂或LNG接收站取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在该项目担任技术总工或副总工或设计经理,同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合同协议书。
(3)EHS经理: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拟投入本工程的EHS经理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至少具有8年及以上EHS管理工作经验。
注: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时,若要证明其工作经历、岗位及工作年限可提供工作履历自证材料。
3.3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算)发生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通报或者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被有关机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 8 种情形的声明函,境内企业须提供第2)、3)、4)款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 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财务状况。
(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 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工程开标当日,投标人需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同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九份)递交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屏幕)。
9.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天瑞海港城24号楼6楼
联系人:朱佳敏
电话:0513-8459081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2202-2203室
联系人:张贤玉、王普瑞
电话:0513-85156010、18036193396
邮箱:136273053@qq.com
2023年4月17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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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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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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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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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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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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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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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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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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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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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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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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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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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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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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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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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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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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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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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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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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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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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评分总分: 10分 技术部分评分总分: 40 分 投标报价评分总分: 50分 注1:商务部分得分(即商务部分共1个大项):评标委员会所有参与商务标评审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注2:技术部分得分(即技术部分共1个大项):评标委员会所有参与技术标评审的评委的评分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取算术平均分为该项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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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招标人设最高限价,但不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 (2)投标人总报价高于招标人相应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3)评标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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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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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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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0分) |
企业业绩(2分) |
除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以外,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已建并投产的LNG接收站或沿海电厂取排水工程的施工,得2分;承担过在建的LNG接收站或沿海电厂取排水工程的施工,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签章页、工程交工证书(如有)、竣工验收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
各分项负责人(5分) |
投标人为本工程配备了设计、采购、施工、质量和EHS分项负责人,且提供了LNG接收站或沿海电厂取排水工程业绩证明的,每一分项负责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原件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任职情况,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经过业主批准的派遣计划原件扫描件或业主签认的考勤/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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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3分) |
根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1.根据利润表,三年盈利得1分,两年盈利得0.6分,一年盈利得0.2分; 2.根据资产负债表 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5%,得2分; 65%<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75%,得1.4分; 75%<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5%,得0.6分; 85%<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0分; 注:投标人在资产负债表中,计算给出资产负债率;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状况作为评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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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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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人力投入计划(5分) |
组织机构完善:提供项目组织机构图,组织机构包括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安全、质量、费控等主要职能部门以及文控、后勤等辅助部门。 人员配置合理:提供人员配置表,人员配置与组织机构相对应,分工明确、职权清晰。 人力投入计划合理:提供人力投入计划表,阶段性投入的人力数量、专业、能力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优良得(4~5]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对项目重点、难点、关键点的理解及应对措施(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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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沉井、顶管、沉管海上作业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例如沉井下沉困难、过沉;长距离顶管顶进;水上沉桩、沉管开挖、吊装及混凝土作业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提供应对措施方案(施工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施工经验对施工方法进行优化,例如沉井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或者采用开挖方式,以及采用盾构方式代替顶管,均视为可接受理解和措施)。 优良得(4.8~6]分,一般得(3.6~4.8]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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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期计划、进度保障措施(5分) |
提供三级进度计划:明确关键路径、节点目标,详细说明工期计算依据,论述进度保障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工。提供制定三级计划的计算依据,尤其是海上施工的可作业天数计算依据。 优良得(4~5]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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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及关键问题的技术措施(3分) |
提供设计技术说明:全面阐述设计理念,突出沉井、顶管、沉管设计中需重点考虑的关键性问题,详细说明解决思路、采取的技术措施。 优良得(2.4~3]分,一般得(1.8~2.4]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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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控制措施(5分) |
提供采购及执行计划:制定详细的采购与执行计划,明确催交、检验、仓储、发放等环节管理措施,以及与工程进度相协调的供应保障措施。 优良得(4~5]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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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质量保证体系(5分) |
提供施工组织总体方案:明确工程总体管理制度、管理程序、质量保证体系,统筹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实施。 优良得(4~5]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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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机具、物资保障措施(3分) |
提供资源配置方案:梳理工程实施需要的船舶、机具、物资清单,制定详细的配置计划,确保持续性和高强度的阶段性资源投入与工程进度相协调。 优良得(2.4~3]分,一般得(1.8~2.4]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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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5分) |
提供EHS风险管控措施方案:充分识别工程中存在的危险环节、危险点及危险因素,分级分类制定管控措施,尤其是危大及超危大工程的管控措施。 优良得(4~5]分,一般得(3~4]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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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3分) |
能结合本工程水文、地质、泥沙条件,从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方面提出关于防泥沙淤积、防微生物附着、清淤等可操作、可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优良得(2.4~3]分,一般得(1.8~2.4]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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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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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下述规定进行评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每高出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用公式表示如下: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 F=50 -|B-D|/D×100×E1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 F=50 -|B-D|/D×100×E2 式中:F?投标人得分; B-投标人的项目有效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E1=1 E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