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234潜江市熊口至张金段改建工程(张金至铁匠沟段)G234潜江市熊口至张金段改建工程(张金至铁匠沟段)第1次答疑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234潜江市熊口至张金段改建工程(张金至铁匠沟段)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编号:HBQJ-202408GL-010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G234潜江市熊口至张金段改建工程(张金至铁匠沟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提供一名“试验检测工程师:具备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请问:因我公司试验检测机构为我公司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该名试验检测工程师是否可以采用下属子公司人员或采用其他委外形式提供?
答:试验检测工程师可以为下属子公司人员,不可以采用委外形式。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附录5、附录6要求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公路工程师、桥梁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员、造价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上述人员是否需要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进行人员备案?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附录3中要求的施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一条要求投标人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备查。 此处的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是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文件还是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4: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但在招标文件P52第14条16.1中未写明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方式方法。 请招标人明确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方式方法。
答: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项目以开工之日(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时间)起半年内不进行价格调整。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调价材料品种为建设项目实体工程所永久性消耗的钢材、水泥、沥青(包括普通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但不包括粘层、透层、封层用沥青)、碎石、石屑、中粗砂(机制砂),其它未列入的材料不参与调差。非结构性用材、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其所消耗材料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范围。
发承包双方应按风险共担原则,钢材、水泥、沥青(包括普通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但不包括粘层、透层、封层用沥青)、碎石、石屑、中粗砂(机制砂)价格涨跌幅度在5%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在5%以外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对于普通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均不含粘层、透层和下封层用沥青)的调价仅考虑材料指定价格涨落的净增(减)价变化进行增加或扣回差额,不计采购保管费、利润及各项费率等。
材料基期价格以投标截止期前一个月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或湖北省交通造价研究会发布的《湖北交通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为准,若当月信息价中无潜江市相应材料价格,则采用当月信息价中荆门市价格或市场询价。
当期价格以承包人完成工程量的当月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或湖北省交通造价研究会发布的《湖北交通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为准,若当月信息价中无潜江市相应材料价格,则采用当月信息价中荆门市价格或市场询价。
当月参与价格调整材料数量的确定:钢材数量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数量为参与价格调整的当期数量;水泥、沥青(包括普通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但不包括粘层、透层、封层用沥青)、碎石、石屑、中粗砂(机制砂)为当月完工结构物数量按监理单位批复的施工配合比计算数量作为参与当月价格调整的当期数量。
承包人应按月度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当触发调价条件时,承包人应于当月截止时间后7天内对完成的分(子)项工程数量进行统计,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出货单、过磅单等相关发票、监理签认的当月实际完工数量并经建设单位确认、湖北省交通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当月材料价格信息等)。逾期不上报的视作主动放弃当月材料价格调差。材料价格的调整将结合工期进度进行审核。
因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可办理工期延误,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涨跌的,上涨时,按上涨的价格调整合同价款;下跌时,按下跌的价格调整合同价款。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涨跌的,上涨时,不调整合同价款;下跌时,按下跌的价格调整合同价款。
当期价格调整公式为:
如果│JG1-JG0│>JG0×5%,且JG1>JG0,按以下公式计算调价金额:
YJE=YL×[( JG1-JG0) -JG0×5%];
如果│JG1-JG0│>JG0×5%,且JG1<JG0,按以下公式计算调价金额:
YJE=YL×[( JG1-JG0) +JG0×5%];
如果│JG1-JG0│≤JG0×5%,不予调整材料价差。
式中:
YJE—调价额;
YL—计算期内用量;
JG0—材料基期价格;
JG1—材料当期价格。
材料价格涨跌部分调差工作于交工验收后审计结算时统一调价,最终确定的材料调差价格在本工程审计完成后予以增补或加减,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
材料价差为材料价格变化产生的调整费用,材料价差调整中只计取增值税,不应再计取其他费用。
问题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三者责任险为固定报价,是指按“300万*3%=9000 元 ”做为第三者责任险投标报价?
答:按照3000000元*3 ‰=9000元做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投标报价。
问题6: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获奖情况中描写的“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是否包含“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优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奖项。
答:是,“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含“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优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奖项。
问题7: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的“科学进步奖”是否包含由中国公路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
答:是,包含由中国公路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
问题8: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中在提供投标文件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后需不需要附其他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9:请明确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拟委任的主要成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要求。
招标人: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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