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丹东市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922
项目名称:丹东市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50,000.00
最高限价(元):2,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选聘第三方提供全市874个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服务,开展救助对象困难排查、动态管理、主动发现报告、信息报送、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等服务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最高限价的说明:本次全市购买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服务费用最高采购预算为215万元。其中岗位服务费210万元,每月按标准(每人200元)发放给全市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
2.关于招投标的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4、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民政局
地  址: 振兴区六纬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5-2170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403室
联系方式: 0415-6196667
邮箱地址: lnth6667@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桃源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151200000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冬雪
电  话: 0415-619666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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