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上虞区前丰新村13幢306室及配套附房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前丰新村13幢306室及配套附房
挂牌日期:2023-05-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ZJ1001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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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前丰新村13幢306室及配套附房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上虞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160,4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5-12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固定比例0.4%计算)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联系人:丁先生15967520037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房方式:受让方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期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受让方支付完交易价款后凭成交反馈文件至转让方处(百官街道王充路407号6005室)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8. 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9.本次竞价的标的,其挂牌价、成交价均已包括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装修押金,垃圾代运费等其它费用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自行交纳,具体费用标准请向相应物业管理公司了解确认。 10.竞价成交后,本次产权交易及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交易税、费,按当时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以上税、费在税法等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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