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溪县总医院引进第三方机构护理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ys2023-mx019-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明溪县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黄君燕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邓152807199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明溪县总医院引进第三方机构护理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3-MX019-1
项目名称:明溪县总医院引进第三方机构护理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溪县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
联系方式:黄君燕:1334833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联系方式:小邓:1528071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 15280719998
明溪县总医院引进第三方机构护理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3-MX019-1
项目名称:明溪县总医院引进第三方机构护理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技术参数 | |||||
1 | 明溪县总医院引进第三方机构护理辅助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陪护服务项目表” | 50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陪护服务项目表 | ||||||||||
序号 | 陪护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项目级别 | 最高限价 | 注释 | |||||
1 | 病区陪护 | 一对一陪护 | A级照护,含陪检 | 220元/床/天 | 专属服务模式按照患者/家属需求或照护等级提供,24小时专人照护 | |||||
2 | B级照护,含陪检 | 200元/床/天 | 专属服务模式按照患者/家属需求或照护等级提供,24小时专人照护 | |||||||
3 | C级照护,含陪检 | 180元/床/天 | 专属服务模式按照患者/家属需求或照护等级提供,24小时专人照护 | |||||||
4 | 一对多陪护 | 服务人员限 3 人以内,包含 3 人,含陪检 | 160元/床/天 | 适用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但病情及情绪较稳定患者 | ||||||
5 | 按时计费服务项目 | A级照护 | 30元/小时 | 计时服务,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服务内容与小组式相应级别照护服务内容相对应。 | ||||||
6 | B级照护 | 25元/小时 | ||||||||
7 | C级照护 | 20元/小时 | ||||||||
8 | 母婴陪护 | 一对一母婴陪护(顺产) | 300元/床/天 | 整个服务期(从入院起到出院止)对产妇服务对及对新生儿服务 | ||||||
9 | 一对一母婴陪护(剖腹产) | 398元/床/天 | ||||||||
10 | 一对多母婴陪护(顺产,服务人员限 5人以内,包含5人) | 500元/人/整个服务期 | ||||||||
11 | 一对多母婴陪护(剖腹产,服务人员限 5 人以内,包含5 人) | 600元/人/整个服务期 | ||||||||
12 | 终末服务 | 服务人员限 5人以内,包含 5人 | 220元/床/天 | 适用于生活不能自理,全部需要他人照护的患者,每班每名护理员照护患者数≦5人 | ||||||
13 | “无陪护”服务 | 整体循环护理服务 | A级照护,含陪检,含三餐 | 100元/床/天 | 适用于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全部需要他人照护的患者,每班每名护理员照护患者数≦3人 | |||||
14 | B级照护,含陪检,含三餐 | 80元/床/天 | 适用于生活部分自理,大部分需他人照护的患者,每班每名护理员照护患者数≦6人 | |||||||
15 | C级照护,含陪检,含三餐 | 50元/床/天 | 适用于生活基本能自理少部分需他人照护的患者,每班每名护理员照护患者数≦9人 | |||||||
16 | 门诊陪诊(陪检) | 平车陪检 | 陪检团队负责 | 30元/次/项 | 在单次单项检查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检查加收10元 | |||||
17 | 轮椅陪检 | 陪检团队负责 | 20元/次/项 | 在单次单项检查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检查加收6元 | ||||||
18 | 引导陪检 | 陪检团队负责 | 10元/次/项 | 在单次单项检查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检查加收3元 | ||||||
19 | 陪诊 | 专人门诊陪检 | 120元/半天 | 到医院就诊患者半天(上午或者下午)的陪伴协助服务。 | ||||||
20 | ICU陪护 | 一对一服务 | ICU 一对一服务 | 230元/床/天 | 适用ICU患者,需要专人陪护患者 | |||||
21 | 一对多服务 | 服务人员限 3 人以内,包含 3 人 | 200元/床/天 | 适用ICU患者,需要专人陪护患者 | ||||||
备注 | 1、病区陪护:陪护在科室病区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病人维护清洁卫生、仪容仪表;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进餐进饮;协助病人舒适与安全,如翻身、排泄、活动等;协助病人进行住院期间的检查陪伴;严禁陪护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 | |||||||||
2、门诊陪护(陪检):陪护协助门诊就医患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陪检、取报告、缴费、取药等日常照料。 | ||||||||||
3、ICU 陪护:陪护在 ICU 医护人员指导下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协助病人维护清洁卫生、仪容仪表;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进餐进饮;协助病人舒适与安全,如排泄、活动等;严禁陪护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 | ||||||||||
4、母婴陪护 (一)对产妇服务的具体要求 1.乳房护理2.伤口护理3.清洁护理4.恶露观察5.康复指导6.心理调节 (二)对新生儿服务的具体要求 1.皮肤护理2.语言交流3.口腔护理4.脐带护理5.浴后抚触及被动操6.作息调整护理7.疾病观察及处理. | ||||||||||
5、陪护以以天为计费单位的,不足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但不足24小时按天计。 | ||||||||||
6、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传染病的按照患者服务加收25%。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溪县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
联系方式:黄君燕:1334833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联系方式:小邓:1528071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 152807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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