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涪发改委发〔2024〕231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度市级美丽
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龙潭府函〔2024〕1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
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500102-04-01-580276)。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龙潭镇龙腾社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人行道整治:安置房周边区域:人行道更换仿石材生态砖约3571.52平方米,并配套更换路沿石、树池、井盖,硬化道路节点等附属设施;村内马龙路龙潭连接线、马龙路、S105省道:改造人行道(彩色透水混凝土)约4566.51平方米,节点场地硬化3388.54平方米并进行生态修复,配套完善路边石及路沿石、树池、花池、挡土墙、栏杆,散水沟、安装太阳能路灯等附属设施;沿河人行步道:人行道更换彩色透水混凝土面积约2028.16平方米,并配套更换路沿石及路边石,新建树池、矮墙及安装成品石凳等附属设施。
雨水管网整治:新建雨水管网共731m,雨水检查井33座,雨水管道接入下游排水设施。
外立面及屋面排危整治:房屋外立面及屋面整治共计约8栋,包括外立面整治及屋面治漏改造。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8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90.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1.7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8.10万元。拟全额申请2025年大中型水库社区后扶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方式: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按批复建设内容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须在市、区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其他要求: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不再单独核定投资概算。请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2号),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 6月 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涪发改委发〔2024〕231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度市级美丽
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龙潭府函〔2024〕1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
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涪陵区龙潭镇龙腾居委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500102-04-01-580276)。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龙潭镇龙腾社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人行道整治:安置房周边区域:人行道更换仿石材生态砖约3571.52平方米,并配套更换路沿石、树池、井盖,硬化道路节点等附属设施;村内马龙路龙潭连接线、马龙路、S105省道:改造人行道(彩色透水混凝土)约4566.51平方米,节点场地硬化3388.54平方米并进行生态修复,配套完善路边石及路沿石、树池、花池、挡土墙、栏杆,散水沟、安装太阳能路灯等附属设施;沿河人行步道:人行道更换彩色透水混凝土面积约2028.16平方米,并配套更换路沿石及路边石,新建树池、矮墙及安装成品石凳等附属设施。
雨水管网整治:新建雨水管网共731m,雨水检查井33座,雨水管道接入下游排水设施。
外立面及屋面排危整治:房屋外立面及屋面整治共计约8栋,包括外立面整治及屋面治漏改造。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8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90.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1.7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8.10万元。拟全额申请2025年大中型水库社区后扶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方式: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按批复建设内容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须在市、区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其他要求: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不再单独核定投资概算。请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2号),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 6月 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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