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潢财竞谈采购-2023-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潢川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谈采购-2023-15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潢财竞谈采购-2023-15
主要内容为多功能无人机平台、便携无人机平台、无人机遥控器电池、无人机强声驱散器、无人机红蓝爆闪灯套装(两支)、罂粟花比对系统、手持式无人机干扰反制器、双负载组件、云台相机、智能电池、无人机保障服务等
北京蓝天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4层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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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苏展、金同光、陈金龙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成交价的2%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1282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潢川县公安局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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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A区23号楼1单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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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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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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