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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如皋市城北街道蓝湾景天花园20幢604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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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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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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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关于如皋市城北街道蓝湾景天花园20幢604室不动产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7日10时至2022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13/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如皋市城北街道蓝湾景天花园20幢604室不动产(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证载建筑面积:192.21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

不动产登记日期:2020年10月14日; 共有情况:单独共有;

不动产证书号:苏(2020)如皋市不动产权第0019303号;

土地使用面积:31.35平方米;

土地性质:出让;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4年9月19日

经议价:2416079.7元

起拍价:1691256元,保证金:338250元,增价幅度:8455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房屋内未搬离的动产,如双人床1张、床头柜2个、可移动柜子4个等。

2、房屋墙面部分墙皮脱落。

3、本次拍卖房屋为顶层,室内分上下两层,二层阳台面积不包含在证载面积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4、上述房屋自2016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欠缴物业费约为12000元,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为:能耗费150元/年;物业费0.8元/平方米/月(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请详细咨询物业公司)

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缴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629877;18015912728;15052846968;(咨询)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院已对该标的物的信息及瑕疵进行披露,并通过照片进行充分展示,标的物仍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物成交后将以现状进行交付,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详见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过户形成的税费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原应由出让方所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并向征收机关索取欠费依据及发票,于交费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本院将依法确定是否许可。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有意向参与竞拍的须于开拍前3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6361001113174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注:本院不承诺贷款,如需贷款请提前自行咨询相关银行并告知本院。

十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拍卖前竞买人如有意向可向银行咨询,申请联系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赵艺然,联系电话:15862750411。(企业贷款)

十三、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拍卖前竞买人如有意向可向银行提供咨询,申请。联系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川支行 顾慧,联系电话:15996663918。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3-859862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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