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潘秀焕0319-82852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奕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盟之0319-2138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20: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2项目内容: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2.1.3供货期:2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依法成立且具有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分包、转包,将取消中标资格。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2 00:002023-04-1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奕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长江西街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长城花苑商务楼13层1317室
邮编: 0548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潘秀焕 联系人: 孙盟之
电话: 0319-8285238 电话: 0319-213889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yhgc2020@1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郭守敬南路支行
帐号: / 帐号: 1305016552380000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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