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202412-fw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联系人张剑东0431-805803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浩0431-85700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412-FW16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入围两家餐饮服务单位,分层委托。
得分第一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一楼服务项目,得分第二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二楼服务项目。
若出现得分并列,学校组织抽签产生一、二楼服务项目经营权;如中标餐饮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日常经营屡次违约,按照合同规定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邮箱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YZB202412-FW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获办公室会议文件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内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入围两家餐饮服务单位,分层委托。
得分第一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一楼服务项目,得分第二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二楼服务项目。
若出现得分并列,学校组织抽签产生一、二楼服务项目经营权;如中标餐饮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日常经营屡次违约,按照合同规定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4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
2.5入围家数:2家。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9 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者,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0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zyjs0431@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须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并成功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以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对发送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及时关注邮件往来情况,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4)逾期发送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张剑东
联系电话:0431-805803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
联 系 人:雷浩
联系电话:0431-8570000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431-80580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
联系方式:雷浩0431-8570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浩
电 话: 0431-85700003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412-FW16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入围两家餐饮服务单位,分层委托。
得分第一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一楼服务项目,得分第二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二楼服务项目。
若出现得分并列,学校组织抽签产生一、二楼服务项目经营权;如中标餐饮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日常经营屡次违约,按照合同规定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邮箱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YZB202412-FW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获办公室会议文件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内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入围两家餐饮服务单位,分层委托。
得分第一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一楼服务项目,得分第二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食堂二楼服务项目。
若出现得分并列,学校组织抽签产生一、二楼服务项目经营权;如中标餐饮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日常经营屡次违约,按照合同规定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4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为3年。
2.5入围家数:2家。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9 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者,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0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zyjs0431@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须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并成功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以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对发送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及时关注邮件往来情况,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4)逾期发送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张剑东
联系电话:0431-805803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
联 系 人:雷浩
联系电话:0431-8570000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431-80580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越达科技园2号大厦
联系方式:雷浩0431-8570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浩
电 话: 0431-857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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