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宁乡市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
/
2920000.00元
合同金额小写:2920000.00
大写:贰佰玖拾贰万元整
总价包括乙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的税费、服务费、交通费、住宿费、验收费等一切费用。
期限:2020年11月31日前,提交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实际时间确定),并根据甲方安排召开专家咨询会;根据总规编制情况,本规划提交规划送审稿时间将做相应调整,根据规划调整成果进行项目验收。
(1)《宁乡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8套;
(2)《宁乡市城区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8套。
注:文本需包括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管网相关资料,整合城区管网现状图;②排水存在的问题收集与解决方案;③雨污分流阶段性实施计划;④水生态修复相关规划;⑤拟实施项目工程内容。
乙方应组建技术力量强且有实施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采用能够满足采购方要求的,能够满足技术要求的先进设备和相应软件,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确保完成本项目。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最后一笔费用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规划编制提交规划正式成果进行项目验收,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退还已支付服务费,并赔偿甲方损失。
6.1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6.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协助甲方收集规划编制需求的基础资料(收集基础资料如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并针对现状基础资料编制调查分析报告。
(2)乙方应组建技术力量强且有实施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采用能够满足采购方要求的,能够满足技术要求的先进设备和相应软件,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确保完成本项目。
(3)乙方在本项目的人员应当具备法律规定、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并对其工作期间的行为负责。若乙方指派人员在工作中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乙方指派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甲方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编制工作时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乙方已开始编制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支付。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设计收费的2‰。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支付服务费,并赔偿甲方损失。
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