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象山光伏电站升压站土地污染情况调查报告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宁波象山光伏电站升压站土地污染情况调查报告采购
2. 项目编号:NBHN-FW-GKXJ-21-0008
3.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出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部门审核合格意见,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交货/服务地点: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峙弄塘
5. 供货范围:中核宁波象山光伏电站升压站红线内划拨供地3300平方米,改变用地类型,按照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环发〔2020〕48号)文件要求,需对所调整土地出具污染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合格意见。
6. 质量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2号);
2《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3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8〕7号);
4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环发〔2020〕48号);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具有浙江省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能力评价证书乙级;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1年07月22日 16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宁波汇能能源有限公司-宁波象山光伏电站升压站土地污染情况调查报告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6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一并上传可编辑电子版。同时需递交纸质文件一份,若未按规定则按废标处理。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宁波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兴南路61号404室
联系人:孙文建
电话:15257326587
宁波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