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普新区2024年交通路网恢复及日常安保设施维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20043347280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孟宪明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双双0411-836127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3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邱实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7788818
项目地址
金普新区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金普新区2024年交通路网恢复工程、交通路网日常安保设施维护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20043347280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81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金普新区路网损毁的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及公路附属设施(含养护配套设施、不含安保设施)进行养护小修、水毁、翻浆、路面处治及路产损坏进行恢复及突发抢险应急维修工程,对金普新区的交通路网损毁的安保设施(含养护配套设施)的进行维护、维修等工作。
标段(包)名称
金普新区2024年交通路网恢复及日常安保设施维护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421020043347280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①工程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投标保证金
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1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标段(包)估算价
1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11 08:00至2024-05-17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3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4-06-03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上述途径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2.企业信誉:投标人在2023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系人
孟宪明
电话
0411-87788818
邮箱
2789074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
联系人
张双双
电话
0411-83612745
邮箱
lnhf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双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邱实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7788818
项目地址
金普新区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金普新区2024年交通路网恢复工程、交通路网日常安保设施维护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20043347280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81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金普新区路网损毁的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及公路附属设施(含养护配套设施、不含安保设施)进行养护小修、水毁、翻浆、路面处治及路产损坏进行恢复及突发抢险应急维修工程,对金普新区的交通路网损毁的安保设施(含养护配套设施)的进行维护、维修等工作。
标段(包)名称
金普新区2024年交通路网恢复及日常安保设施维护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421020043347280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①工程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投标保证金
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1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标段(包)估算价
1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11 08:00至2024-05-17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3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4-06-03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上述途径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2.企业信誉:投标人在2023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系人
孟宪明
电话
0411-87788818
邮箱
2789074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
联系人
张双双
电话
0411-83612745
邮箱
lnhf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双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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