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食堂水产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dgzb-2024-016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凡熙19104111310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3898607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食堂水产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DLDGZB-2024-016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食堂水产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DGZB-2024-016
项目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食堂水产品类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万元。
本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最终合计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折扣报价。
最高限价:固定综合折扣100%(投标报价采用固定综合折扣报价的方式,投标人所报固定综合折扣报价超出100%,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食堂水产品类定点供应商1家。(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中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需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文件地点: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181号写字间309室)。
购买文件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文件时代理机构不对资格条件做任何审查)
邮件获取方式: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249597909@qq.com,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181号写字间3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181号写字间309室
联系方式:13898607373
联系人:王工
开户行:招商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 账号:411908016210506
账户名称: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411-8228865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181号写字间309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本级) 

联系人: 叶凡熙 

联系电话: 19104111310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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