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梅坞村江水沿自然村王家琪、倪正夫两户屋后崩塌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9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梅坞村江水沿自然村王家琪、倪正夫两户屋后崩塌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工程,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4年7月10日11时至2024年7月15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上浦镇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7月10日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中先建设有限公司 | 徐云兵 | 工程地质-Z330100070035 |
工期 | 质量 | 报 价(元) | 得分 |
30日历天 | 合格 | 269442 | 99.77 |
公示期限自2024年7月10日11时至2024年7月15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上浦镇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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