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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惠路东伸道路工程设计的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金惠路东伸道路工程设计的变更公告
致各响应人:
1.本项目交易文件中交易公告2.2发包范围修改为:本次交易内容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包括(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交通(含智能)、路灯、绿化及市政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本项目交易文件中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11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1、项目交易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同时需协助文保手续办理,其中工程设计包括(不限于)道路、排水、管线、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a.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编制,配合方案评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b.初步(基础)设计阶段: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初步设计报批及概算审计c.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d.施工配合阶段:至少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一名全权处理有关设计变更等事宜(包括设计技术交底、承担施工中设计技术咨询或补充设计等工作、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e.成交供应商根据可研提出的意见进行初步设计,直到方案通过批准后,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f. 成交供应商对于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按业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届时以业主指令为准;g. 成交供应商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2、服务要求:2.1设计要求:本次设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计全过程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提交方案评审、初步设计(扩初)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后续服务等。另外,还应按业主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2.2后续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业主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概算以及施工招标期和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响应人因设计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出具图纸报告的装订费、打印费等全部费用由响应人自理,响应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相关费用;以及图纸方案修改增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等各种因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成交价中。响应人必须着重对于上述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服务,设计工作形成书面成果文件按规定时限提交至交易发起人,包括设计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及后续服务。设计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1)方案设计文本1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3)初步(基础)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4)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具体提交数量按成交后实际情况为准。成交供应商提交方案的项目概算不得大于单个项目投资的建安成本估算值。除成交供应商提出的方案之外,成交供应商也可根据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派驻相关专业的工地现场设计代表,负责和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3、服务费:本项目暂定成交价为95万元,今后结算设计费根据财政核准的概算及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收费标准的75%计取,其中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相似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若今后结算超过95万元,则按95万元包干计取。该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全部基础资料),以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之和,主要包括:3.1提供业主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方案设计及工可文稿、扩初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施工招标配合服务的费用。以上资料均需满足报批要求,费用在响应总价内。另响应总价需包含业主所需的施工图费用(具体数量按成交后实际情况定)。设计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1)方案设计文本1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3)初步(基础)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4)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3.2施工期间派驻相关专业的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修改设计、变更设计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的费用。3.3为完成本交易文件规定的义务,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3.4如涉及专业设计或咨询的,成交供应商无资质或有资质未达到等级要求或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必须分别设计的,由本次成交设计单位负责委托,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所报单价内。3.5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所有税费和保险都有应包括在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之中,成交后业主不另行支付。3.6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除已明确的方案酬金外),其余不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负。3.7若今后项目实施时工程规模有所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支付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且设计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总额2%的预付款;第二次付款:主体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且概算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核准后设计费的80%。第三次付款:整体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设计人付清余款具体按合同签订时要求为准。注:如在两年内实施,由发包人按上述办法执行下阶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费用结算,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两年内项目未列入政府实施计划,但设计人已介入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2万元进行补偿;设计工作已进行至方案评审阶段并通过的,发包人按3万元进行方案补偿(计算时间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两年内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有关本工程的方案细化、方案汇报等后续服务。设计人在领取补偿费时应退还合同总额2%的预付款(无息),同时发包人将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4、其他要求:(1) 成交单位今后应根据发包人各委托任务要求进行设计,必须无条件服从方案阶段各评审会议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相应方案、初步设计等的完善,并按完善通过后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2) 成交单位对于发包人各委托任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任务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不得转包;(3) 成交人对发包人各委托任务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4) 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并接到发包人委托项目后在交易发起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方案、施工图设计、概算以及施工投标期和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5) 成交人提交的各委托项目方案概算应控制在概算投资范围内。(6) 除发包人提出的方案之外,成交人也可根据方案比较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各委托项目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7) 成交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各委托项目应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交易图纸、参考资料、施工图及施工图概算。(8) 在各委托项目工程施工时,成交人应按规定派驻工地现场设计代表,负责和协助发包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9)与本项目相关所有事宜均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负责联系(包括评审、验收等所有事宜)。(10)发包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设计合同。发包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1)订立书面合同 30 日内,成交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12)若今后项目实施时给出规模有所调整,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13)如成交人不能按交易约定履约,影响项目进度或者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未缴纳的需补足),并将该单位上报给局小型办,同时向该单位主管部门投诉。请各响应人综合考虑自身资质条件。
3.其余内容不变。
杭州市萧山区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致各响应人:
1.本项目交易文件中交易公告2.2发包范围修改为:本次交易内容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包括(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交通(含智能)、路灯、绿化及市政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本项目交易文件中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11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1、项目交易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同时需协助文保手续办理,其中工程设计包括(不限于)道路、排水、管线、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a.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编制,配合方案评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b.初步(基础)设计阶段: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初步设计报批及概算审计c.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d.施工配合阶段:至少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一名全权处理有关设计变更等事宜(包括设计技术交底、承担施工中设计技术咨询或补充设计等工作、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e.成交供应商根据可研提出的意见进行初步设计,直到方案通过批准后,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f. 成交供应商对于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按业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届时以业主指令为准;g. 成交供应商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2、服务要求:2.1设计要求:本次设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计全过程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提交方案评审、初步设计(扩初)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后续服务等。另外,还应按业主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2.2后续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业主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概算以及施工招标期和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响应人因设计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出具图纸报告的装订费、打印费等全部费用由响应人自理,响应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相关费用;以及图纸方案修改增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等各种因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成交价中。响应人必须着重对于上述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服务,设计工作形成书面成果文件按规定时限提交至交易发起人,包括设计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及后续服务。设计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1)方案设计文本1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3)初步(基础)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4)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具体提交数量按成交后实际情况为准。成交供应商提交方案的项目概算不得大于单个项目投资的建安成本估算值。除成交供应商提出的方案之外,成交供应商也可根据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派驻相关专业的工地现场设计代表,负责和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3、服务费:本项目暂定成交价为95万元,今后结算设计费根据财政核准的概算及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收费标准的75%计取,其中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相似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若今后结算超过95万元,则按95万元包干计取。该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全部基础资料),以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之和,主要包括:3.1提供业主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方案设计及工可文稿、扩初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施工招标配合服务的费用。以上资料均需满足报批要求,费用在响应总价内。另响应总价需包含业主所需的施工图费用(具体数量按成交后实际情况定)。设计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1)方案设计文本1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3)初步(基础)设计文件5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4)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提交日期根据需求。3.2施工期间派驻相关专业的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修改设计、变更设计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的费用。3.3为完成本交易文件规定的义务,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3.4如涉及专业设计或咨询的,成交供应商无资质或有资质未达到等级要求或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必须分别设计的,由本次成交设计单位负责委托,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所报单价内。3.5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所有税费和保险都有应包括在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之中,成交后业主不另行支付。3.6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除已明确的方案酬金外),其余不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负。3.7若今后项目实施时工程规模有所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支付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且设计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总额2%的预付款;第二次付款:主体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且概算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核准后设计费的80%。第三次付款:整体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设计人付清余款具体按合同签订时要求为准。注:如在两年内实施,由发包人按上述办法执行下阶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费用结算,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两年内项目未列入政府实施计划,但设计人已介入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2万元进行补偿;设计工作已进行至方案评审阶段并通过的,发包人按3万元进行方案补偿(计算时间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两年内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有关本工程的方案细化、方案汇报等后续服务。设计人在领取补偿费时应退还合同总额2%的预付款(无息),同时发包人将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4、其他要求:(1) 成交单位今后应根据发包人各委托任务要求进行设计,必须无条件服从方案阶段各评审会议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相应方案、初步设计等的完善,并按完善通过后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2) 成交单位对于发包人各委托任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任务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不得转包;(3) 成交人对发包人各委托任务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4) 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并接到发包人委托项目后在交易发起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方案、施工图设计、概算以及施工投标期和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5) 成交人提交的各委托项目方案概算应控制在概算投资范围内。(6) 除发包人提出的方案之外,成交人也可根据方案比较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各委托项目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7) 成交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各委托项目应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交易图纸、参考资料、施工图及施工图概算。(8) 在各委托项目工程施工时,成交人应按规定派驻工地现场设计代表,负责和协助发包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9)与本项目相关所有事宜均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负责联系(包括评审、验收等所有事宜)。(10)发包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设计合同。发包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1)订立书面合同 30 日内,成交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12)若今后项目实施时给出规模有所调整,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13)如成交人不能按交易约定履约,影响项目进度或者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未缴纳的需补足),并将该单位上报给局小型办,同时向该单位主管部门投诉。请各响应人综合考虑自身资质条件。
3.其余内容不变。
杭州市萧山区市政园林建设中心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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