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KKP2341-2024年度深圳市福田区AOA工艺段仪表-DO及氨氮仪表(自控工程部)澄清公告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w1432415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KKP2341-2024年度深圳市福田区AOA工艺段仪表-DO及氨氮仪表(自控工程部)项目
澄清/修改公告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4年度深圳市福田区AOA工艺段仪表-DO及氨氮仪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W14324150)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评分表商务得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经验
投标人有效业绩情况。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为投标人所承接的项目;
2.市政或水务行业同类业绩,必须含有本次所投设备型号,最多不超过5项,若所提供业绩超过5项,统计时只计取前5项业绩。
3.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单个合同中本次所投设备型号的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小于50万元,大于等于20万元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小于20万元的业绩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证明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体现上述要求情况(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未提供者不得分。
变更为
投标人有效业绩情况。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为投标人所承接的项目;
2.市政或水务行业同类业绩,必须含有本次所投设备型号,最多不超过5项,若所提供业绩超过5项,统计时只计取前5项业绩。
3.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证明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体现上述要求情况(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未提供者不得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泽敏
电 话:18718578121
电子邮件:417116782@qq.com
澄清/修改公告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4年度深圳市福田区AOA工艺段仪表-DO及氨氮仪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W14324150)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评分表商务得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经验
投标人有效业绩情况。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为投标人所承接的项目;
2.市政或水务行业同类业绩,必须含有本次所投设备型号,最多不超过5项,若所提供业绩超过5项,统计时只计取前5项业绩。
3.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单个合同中本次所投设备型号的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小于50万元,大于等于20万元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小于20万元的业绩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证明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体现上述要求情况(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未提供者不得分。
变更为
投标人有效业绩情况。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为投标人所承接的项目;
2.市政或水务行业同类业绩,必须含有本次所投设备型号,最多不超过5项,若所提供业绩超过5项,统计时只计取前5项业绩。
3.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证明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体现上述要求情况(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未提供者不得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泽敏
电 话:18718578121
电子邮件:4171167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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