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城县财政局关于对通城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课间供餐)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通城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课间供餐)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中路30号9栋1单元32楼3203室
被投诉人: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瑞金市经济开发区沙九路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通城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课间供餐)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4月4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投诉内容:1、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品牌“完达山”,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损害我方合法权益;2、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完达山”,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评议“大型商超入驻”的条款,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3、评审小组评分有失公允,违反公平公开原则,在评审过程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存在不客观、不公正评标行为;4、中标人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有机纯牛奶“规格与型号”与提供产品不符。投诉请求:1、要求实物审查,中标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须在成分中添加了果酱,且包装盒上须标明有果酱添加(含果粒或颗粒,非果味酱)”条款;2、重新核查中标人技术评议中“大型商超入驻”条款相关材料真实性,并反馈事实信息于我司;3彻查此次评标、定标等是否符合有关程序,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暗箱操作;4、核查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处以相应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纠正错误的评标结果,从候选人中重新选择中标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1、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产品包装盒实物照片和实物产品均不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须在成分中添加果酱,且包装盒上须标明有添加果酱(含果粒或颗粒,非果味酱)”条款,本条投诉成立;2、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大型商超入驻”条款相关材料真实,本条投诉不成立,但没有提供风味酸奶“大型商超入驻”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3、没有证据显示评标委员会在此次评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本条投诉不成立;4、中标人聚道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机纯牛奶“规格与型号”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但采购人(代理机构)、中标人在个别地方确实出现笔误情形,综上,本次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因投诉事项1为标注★条款必须满足,不得负偏离,否则应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补充事宜
通城县财政局
2023年05月0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