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zbb-yyhc-2024-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老师028-8301385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
代理联系人何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5
公告正文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医用耗材(第十三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YXZBB-YYHC-2024-18)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医用耗材(第十三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医学院第一 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医用耗材(第十三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医用胶片打印机(租赁)等;(002)包2:凝胶等; (003)包3:一次性高压氧舱呼吸管路及附件等; (004)包4: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等;(005)包5:血栓抽吸导管系统等; (006)包6:颅内电极等; (007)包7:口腔检查包(盘)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医用胶片打印机(租赁)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如涉及)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 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 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危化品的,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如涉及) 4.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 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①需提供该代 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 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产品授 权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 5.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 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 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 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名单。(提供完整的查询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002包2:凝胶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涉及)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 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 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危化品的,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如涉及) 4.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 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①需提供该代 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 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产品授 权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 5.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 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 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 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名单。(提供完整的查询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003包3:一次性高压氧舱呼吸管路及附件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涉及)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 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 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危化品的,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如涉及) 4.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 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①需提供该代 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 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产品授 权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 5.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 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 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 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名单。(提供完整的查询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004包4: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涉及)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 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 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危化品的,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如涉及) 4.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 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①需提供该代 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 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产品授 权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 5.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 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 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 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名单。(提供完整的查询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005包5:血栓抽吸导管系统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涉及)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 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 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危化品的,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如涉及) 4.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 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①需提供该代 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 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产品授 权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 5.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 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 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 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名单。(提供完整的查询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006包6:颅内电极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如涉及)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 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 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危化品的,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如涉及) 4.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 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①需提供该代 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 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产品授 权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 5.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 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 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 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名单。(提供完整的查询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007包7:口腔检查包(盘)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 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 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涉及)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 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 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危化品的,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如涉及) 4.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 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①需提供该代 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 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②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时提供所投产品授 权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 5.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 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 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信 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名单。(提供完整的查询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4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2月1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 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 系电话:028-85446608/028- 85445511转8002。注册成功后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的报名管理中找到 本项目点击报名。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278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028-830138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 028-85045522-881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河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备注
11医用胶片打印机(租赁)一批/
2 医用胶片一批/
21凝胶一批/
2导电膏一批/
3一次性标本杯/盒/袋一批/
4医用橡皮膏一批/
31一次性高压氧舱呼吸管路及附件一批/
2一次性使用旋塞阀一批/
41一次性使用注射笔用针头/
2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一批 一批/
3一次性使用葡萄糖传感器一批/
51血栓抽吸导管系统一批/
2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一批/
61颅内电极一批/
2脑电(肌电)导联线一批/
3一次性使用三叉神经压迫球囊装置一批/
4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器一批/
5微血管减压垫片一批/
6一次性使用组织导管扩张器一批/
7腰骶腹腔分流管及组件一批/
8脑室腹腔分流管及组件一批/
71口腔检查包(盘)一批/
2高速气涡轮手机一批/
3手机油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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