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23931.8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5/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南昌鹏勤置业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
工程地址 | 高新区天祥大道以北、航空城大道以西 | ||||
建筑面积 | 554000.0 ㎡ | 结构/层数 | 钢混/12层 | ||
招标范围 | (1)勘察招标范围: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全过程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勘察服务,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2)设计招标范围:A、土建工程设计范围:a.方案设计优化,正立面、街景、环境设计方案、鸟瞰图、单体立面效果图设计等<规划设计方案[该项目的总平面图(完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效果图(包括透视图、鸟瞰图)、建筑标准层平、立、剖面图。b.初步设计,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c.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一消)、人防、幕墙、雨棚、高低压配电、景观绿化、发电机系统、化学品库、生产区和生活区地下室等专业设计)、建设性详细规划设计、环境工程设计、单体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及配合完善施工图审查和后续服务等设计工作;其中包含但不限于1)给排水:卫生间给排水系统、雨水系统、室外管网、消防给水等基础给排水系统;2)暖通:防排烟系统、卫生间排风、站房通风等基础暖通系统;3)电气:防雷接地系统、公共区域照明、室外工程、消防系统、设备配电等基础电气系统。B、厂房内装修及机电工程设计范围:a.初步设计,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b.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区内装修设计(含普通装修及净化装修设计)及机电系统设计(含普通机电系统及洁净室机电系统设计),配套设施的人流物流设计、工艺管线设计、装修设计、建筑复核、一般给排水系统设计、生产给排水系统设计、洁净系统设计、暖通空调系统设计、消防系统设计、开闭所出线后高低压配电设计、应急电源系统设计、冷热源系统设计、压缩空气系统设计、真空系统设计、弱电通信系统设计、自控系统设计、废水处理系统设计、直饮水系统设计、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及配合完善施工图审查和后续服务等设计工作。 (3)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2239318127.98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胡春长 | 注册编号 | 苏132161606937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2239318127.98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何春华 | 注册编号 | 赣136141508538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2239318127.98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涂亚 | 注册编号 | 浙133171747635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4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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