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土壤与地下水详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SZCYLZX2019-W-C-005号
二、磋商内容: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土壤与地下水详调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
项目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所在地
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自行查看确认。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9年5月29日。
3、依法文件获取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报名完成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设计图纸等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将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五、评审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6月6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评审时间:2019年6月6日9:30(北京时间)开始
3、评审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联系单位:
1、代理机构名称: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天灵路25号苏州国际科技大厦3幢1204室
联系电话:18913597056 联系人:陈有利
2、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3号
联系人:陆宇末 联系电话: 0512-65871653
八、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省采购网,敬请各位供应商注意。 请各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响应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九、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十、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6565142
十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调查范围
本次场地环境详细调查范围为苏州林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思睿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部分区域。运河护岸工程及东环南延项目涉及原厂址区域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调查范围示意图如图1-1所示(具体调查范围见CAD工程设计图),本次调查涉及面积约为43000m2(约64.5亩)。
图 1?1 调查范围示意图
2、编制依据
调查方案编制主要参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文件如下:
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
《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7〕102 号)
《吴中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吴政发[2017]122号)
2.2标准规范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2.3相关的技术文件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2.4其他相关文件
《苏州思睿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林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初步调查报告》(2013年10月)
《苏州林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思睿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厂址场地污染详细调查报告》(2018年1月)
3、评价标准:
3.1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本次场地详细调查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主要根据国内目前已经发布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进行评价。
结合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用地开发规划,选用合适的用地类型进行评价。
3.2 地下水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建议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
4 、采样布点方案 4.1 土壤采样根据《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8年1月)的要求,结合前期(初步及详细)调查结果,本次详细调查林通化工原厂址涉及的在前期调查中筛选的涉嫌污染的区域,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m2不少于1个,其他区域每1600m2不少于1个。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区域由于前期调查未发现污染,本次详细调查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布设少量点位。
林通化工原厂址布设不少于25个土壤采样点位,思睿屹新材料布设不少于18个土壤采样点位。本次详细调查共布设不少于43个土壤采样点位。
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建议本次调查土壤采样点位采样深度-12m至-15m(以地面为0m高程),实际土壤样品采集深度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共送检土壤样品数不得少于172个。
4.2 地下水采样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8年1月)的要求,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m2不少于1个。结合前期调查情况,林通化工布设地下水采样组合井4组,思睿屹新材料布设地下水采样组合井3组。本次详细调查共布设不少于7组地下水采样点位。
每组组合井设置深度分别为-9m和-15m。
共送检地下水样品数不得少于14个。
4.3 检测因子根据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的生产情况,同时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部分点位的pH值较高,厂区内有酸碱储罐,且东环南延工程部分桩基位于林通化工厂区内,本次详细调查初步拟定实验室分析检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本次详细调查土壤、地下水样品实验室定量分析指标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表4-1所列指标。
表 4?1 土壤、地下水样品实验室定量分析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介质 |
检测因子 |
1 |
土壤 |
pH、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VOCs全分析27种、SVOCs全分析11种 |
2 |
地下水 |
pH、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VOCs全分析27种、SVOCs全分析11种 |
5、详调成果要求:
编制《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方案》和《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6、成果形成:
提交《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方案》(附专家评审意见)和《林通化工、思睿屹新材料原厂址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报告》(附专家评审意见)电子档和纸质文本5套。
7、时间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后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