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苇苇0356-36963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坪上煤业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2021年3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企业民用爆破炸药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24号文要求矿山企业不得设置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已设置的必须立即取消,我单位需建设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
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00㎡,火药储存2吨,雷管3000发。为确保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顺利进行,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验收,并为甲方取得六部委核查文。
2、目的:
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并为甲方取得六部委核查文件。    
三、服务内容:
《坪上煤业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编制内容包括:
1、项目概述
2、项目建设背景
3、需求分析及产出方案
4、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5、项目建设方案
6、项目运营方案
7、项目投资与财务方案
8、项目影响效果分析
9、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研究结论及建议等;
编制完成后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四、服务范围:
    坪上煤业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分析。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
六、服务质量要求:
确保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并为甲方取得六部委核查文件。
七、项目单位提供资料与便利: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无。
2、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无。
3、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
无。
八、技术要求:
坪上煤业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分析,确保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总价合同。调整方法:包含所有风险,不予调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解除合同。
2、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不支持预付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或验收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坪上煤业依据资金计划情况分期支付服务方相应费用。
3、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无。
十、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捌仟柒佰元整(¥118700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十一、其他要求: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了解到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收集资料及成果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十二、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设计管理等。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证明)。
5、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34620120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王帅
电话: 0356-36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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