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3258]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3258
预算金额4636.01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753-21999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JG2022-13258 |
招标单位 | 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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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6-15 0:00:00 | 2022-06-19 23:59:59 | |
投标登记 | 2022-06-15 0:00:00 | 2022-06-19 23:59:59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6-15 0:00:00 | 2022-06-19 23:59:59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6-15 0:00:00 | 2022-07-07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6-15 0:00:00 | 2022-06-19 23:59:59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7-07 9:45:00 | 2022-07-07 10:00:00 | 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7-07 10:00:00 | 2022-07-07 11:00:00 | 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7-07 10:00:00 | 2022-07-07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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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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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2-1325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15日 0时0分~2022年6月19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6.2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 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负责设计的企业,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7日 10时0分 - 2022年7月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15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7日 9时45分 - 2022年7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彭工
- 代理联系人:林工
- 联系方式:0753-2199913
- 代理联系方式:0753-2276926
-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3-219699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可研批复.pdf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可研批复.pdf
- 招标文件-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doc招标文件-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doc
- SL202206140001-202206141520.GZZB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n梅江发改投审【2021]29号
\n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江区三角梅园
\n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可
\n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n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n你镇《关于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
\n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
\n如下:
\n一、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
\n和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镇报来的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
\n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位于梅江区三角镇
\n梅园新村片区。
\n二、项目代码:2107-441402-04-01-819103。
\n11
\n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十个老
\n旧小区共133栋楼建筑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总改造户数3277户,改造
\n面积66500平方米。工程包括建筑物强弱电管路整治及装设照明、建
\n筑物给排水提升改造、建筑物立面改造、建筑物屋面防水改造等。
\n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636.0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738.7
\n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5.85万元、预备费421.46万元。建设资
\n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n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7个月。
\n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n七、项目由区代建中心组织实施建设,请你镇与区代建中心联
\n系。
\n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
\n计,并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n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n梅州市梅讯
\n发
\n01年11月
\n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n抄送:市发改局,区住建局、财政局、统计局、区政府投资建设
\n项目管理中心
\n-2一
\n附件:
\n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n项目名称: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
\n项目代码:22107-441402-04-01-819103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招标E展和价核准部门盖章2021年11月3日 | 行公开招标。请按照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n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
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投审〔2021〕29号(项目代码:2107-441402-04-01-819103)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
标人为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察测量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十个老旧小区共133栋楼建筑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总改造
户数3277户,改造面积66500平方米。工程包括建筑物强弱电管路整治及装设照明、建
筑物给排水提升改造、建筑物立面改造、建筑物屋面防水改造等。
2.2建设地点:梅江区三角镇梅园新村片区。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和测量;(2)初步设计(含初步方案审查、设
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
审批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2.5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人民币76.23万元,其中勘察测量费34.65万
元,初步设计费41.58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
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
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
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
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
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
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
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负责
设计的企业,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编制投
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3招标公告发布及投标登记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
23时59分;
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为: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23
时59分。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备标时间。
(3)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月日09时45分至2022年月日
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
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
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753-219991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大园巷22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大园巷22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53-21999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园路54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3-2276926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753-2196999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招标
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 声明 。 |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
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
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
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日期:2022年6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文件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
2.2建设地点:梅江区三角镇梅园新村片区。对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十个老旧小区共133栋楼建筑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总改造户数3277户,改造面积66500平方米。工程包括建筑物强弱电管路整治及装设照明、建筑物给排水提升改造、建筑物立面改造、建筑物屋面防水改造等。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投审〔2021〕29号(项目代码:2107-441402-04-01-8191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5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人民币76.23万元,其中勘察测量费34.65万元,初步设计费41.58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结果为准)。2.4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和测量;(2)初步设计(含初步方案审查、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1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负责设计的企业,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5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3招标公告发布及投标登记时间: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3)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为: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23时59分。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23时59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7.投标保证金6.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月日09时45分至2022年月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话:0753-2199913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9.异议受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8.发布公告的媒介
电话:0753-2199913联系人:彭工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大园巷22号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0.联系方式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大园巷22号
监管电话:0753-2196999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53-2276926联系人:林工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园路54号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一: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分工内容: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大园巷22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53-219991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园路54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3-2276926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梅江区三角镇梅园新村片区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估算总投资 | 4636.01万元 |
1.2.1 | 建设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6)其他重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以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双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和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方可发布。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发出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3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为0.00%(含本数)~100.00%(含本数)。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且不能超过工程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762300.00 元(其中勘察测量费 346500.00 元,初步设计费 415800.00 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15000.00 元; 2、缴纳时间: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4、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及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5、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盖章可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签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但联合体协议书应由各方签字盖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大园巷22号 项目名称: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2022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招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将按《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公布的《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2.在中标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服务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包括社保证明或退休及返聘证明)等资料原件核查。若中标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复查相关证件与原投标时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给招标单位。 |
1.5 | 投标费用 | (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支付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费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服务费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按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执行。 |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建设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7项目估算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5.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2.5招标答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5.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5.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5.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6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5)技术文件(4)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申请人声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3.4.2投标保证金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形式,收取办法如下:3.4.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原件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3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2招标人收取的,由招标人在前附表中明确具体要求。(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7.3(1)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2)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开标程序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
(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7.6履约保证金7.5.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必须派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逾期不领取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下浮率(%)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1.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确认通知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
(一)技术分评分标准(50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符合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诚信档案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3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省外企业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4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5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6的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50分 2、商务部分:40分 3、投标报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 注:1+2+3项为投标人综合得分。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技术评审(50分) | 项目理解情况 | 10分 | 1)对工程项目的研究准确到位,对工程目标、工作重点难度等的认识准确、合理、深入,得10分; 2)对工程项目的研究比较准确,对工程目标、工作重点难度等的认识比较深入,得5分; 3)对工程项目的研究一般,对工程目标、工作重点难度等有一定的认识,得2分; 4)对工程项目的不了解,对工程目标、工作重点难度等的认识不到位,得0分。 |
技术评审(50分) | 现状了解情况 | 12分 | 1)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场地现场情况,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准确透彻,得12分; 2)比较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比较了解场地现场情况,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比较准确,得8分; 3)基本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基本了解场地现场情况,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基本准确,得4分; 4)不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未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不了解场地现场情况,不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不准确,得0分。 |
技术评审(50分) | 项目设计思路和总体设计方案 | 12分 | 1)工作方案及技术路线清晰、合理、新颖、科学及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可研要求,得12分; 2)工作方案及技术路线比较清晰、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可研要求,得8分; 3)工作方案及技术路线基本清晰、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可研要求,得4分; 4)工作方案及技术路线不清晰、不合理,欠缺新颖、科学及可操作性不强,不符合项目可研要求,得0分。 |
技术评审(50分) |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 8分 | 1)工作计划详实,可操作性强,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合理,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 2)工作计划比较详实,可操作性比较强,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比较合理,比较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 3)工作计划简单,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 4)工作计划不合理,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不满足项目要求,得0分。 |
技术评审(50分) | 服务承诺及技术保证 | 8分 | 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措施,满足及时跟踪服务、随时汇报等特殊要求进行横向比较: 1)服务承诺及技术保证全面,可行性强,满足各项特殊要求,得8 分; 2)服务承诺及技术保证较全面,可行性较强,较满足各项特殊要求,得4分; 3)服务承诺及技术保证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各项特殊要求,得2分; 4)未提供服务承诺及技术保证,得0分。 |
(1)以上人员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说明:(三)投标报价分(10分)(二)商务分评分标准(40分)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勘察方面综合实力 | 类似项目经验 | 4分 |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工程勘察业绩,每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勘察方面综合实力 | 企业荣誉证书 | 1分 |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三合一体系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同时具备三证的得1分;缺一证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勘察方面综合实力 | 勘察项目负责人综合实力 | 2分 | 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勘察方面综合实力 | 勘察技术负责人综合实力 | 4分 | 拟派的勘察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证可再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勘察方面综合实力 | 勘察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 | 6分 | 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拟派人员均不同一人,且上述人员均应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设计方面综合实力 | 类似项目经验 | 4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或初步设计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设计方面综合实力 | 企业荣誉证书 | 2分 |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无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设计方面综合实力 | 企业获奖情况 | 5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获奖日期为准)获得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或初步设计类奖项,获奖3项以上(含3项)的,得5分;获奖2项的,得3分;获奖1项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设计方面综合实力 | 设计项目负责人综合实力 | 2分 |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投标人设计方面综合实力 |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 | 10分 | 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拟配备各专业负责人: ①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②拟配备各专业负责人中具有注册(资格)证书的,再得1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本条涉及评分的专业负责人为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风景园林、规划、造价专业7个专业,相同专业人员不重复计分。 2、以上人员均应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提供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10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以投标人下浮率对应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即:投标总报价=勘察测量和初步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若投标总报价与投标下浮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评标限价下浮的0.00%~10.00%(含界值,保留两位小数)。如投标人的投标合价均不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则评标基准价按最高评标限价下浮的10.00%进行计算。 1)计算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总报价小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总报价大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式中:F1——投标人报价得分;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 |
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1.评标方法评委签名:日期:(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投标报价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商务分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技术分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招标人 | 梅州市梅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科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合同条款格式内容 | 本招标项目设计合同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格式条款。 本招标项目勘察合同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格式条款。 |
(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GF—2016—0203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序号 | 名称 | 信息或数据 |
1 | 勘察测量、初步设计费支付 | 1.本项目勘察测量和初步设计费最高评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为762300.00元;其中勘察测量费最高限价为346500.00元;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15800.00元(最终以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2.勘察测量费支付办法: 承包人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请款申请经财政审核等有关程序审批后支付完成实际工程量100%(最高不可超过招标控制价)。 3.初步设计费支付办法: (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发包人支付设计合同总额的20%; (2)初步设计完成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设计合同总额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有关部门审核定案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财政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审核定案后确定的设计费的100%。 4.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费结算依据:勘察测量和初步设计费结算价:勘察测量、初步设计费合同价(中标价)为暂定价,具体结算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梅江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5.中标公示结束后,双方签订合同时,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的项目应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各项目独立结算。 6.勘察测量、初步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7.勘察、设计人在收取每期款项前应提前提供适用于发包人的等额正式发票,经发包人财经制度审核批准后付款。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勘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合同文件构成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8)其他合同文件。(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通用合同条款;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八、词语定义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生效。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印章)勘察人:(印章)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勘察人执份。十二、合同份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
发包人(全称):(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GF—2015—0209账号:账号:
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计人(全称):
2.工程设计阶段:。1.工程设计范围:。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4.建筑功能:、、等。3.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三、工程设计周期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发包人代表:。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人民币(大写)(¥元)。2.签约合同价为:1.合同价格形式:;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6)技术标准;(5)发包人要求;(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本合同自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九、签订地点
(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十二、合同份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保证金四、投标申请人声明三、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
(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九、技术文件八、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七、商务评审相关证明资料六、资格审查资料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质量标准。(2)服务期限日历天;(1)投标报价下浮率:%(保留2位小数点);对应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为人民币(大写)(¥)。(投标勘察测量和初步设计费=勘察测量和初步设计费×(1-勘察测量和初步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招标人名称):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投标文件或任何投标文件。6.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十条有关转借资质、串标、围标、抢标等处理的规定。
(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传真:电话:地址:
序号 | 事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1 | 投标担保金额 | 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 | |
2 | 服务期限 | 30 日历天 | |
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 |
4 | 进度付款最低限额 | 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授权委托书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方提供。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四、投标申请人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方提供。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公章)五、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 或投标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复印件(原件单独递交)粘贴处 |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梅江区三角梅园新村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第二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企业)。六、资格审查资料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分工内容:
注:提供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公开发布的企业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勘察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附: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牵头人)单位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自查情况表七、商务评审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证书复印件。其他资料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分细则 | 对应页码 | 自查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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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企业荣誉(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获奖情况(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注:根据招标文件的商务评分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1: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注:根据招标文件的商务分评分标准填写。
岗位名称 | 姓 名 | 注册执业资格 | 职称等级 | 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 |
企业业绩情况附表3:企业类似业绩(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注:根据招标文件的商务评分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企业荣誉情况
序号 | 证书名称 | 颁发时间 | 颁发单位 |
企业荣誉证书(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 | |||
企业获奖情况(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 | 完成情况 | 备注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一、项目理解情况目录九、技术文件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未提供的格式,均可由投标人自拟格式。八、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根据招标文件的商务评分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五、服务承诺及技术保证四、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三、项目设计思路和总体设计方案二、现状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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