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奥宗尼亚臭氧制备系统配件及维修服务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4 年奥宗尼亚臭氧制备系统
配件及维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 2024 年奥宗尼亚臭氧制备系统配件及维修服务采
购(项目编号:2024-ZC-5271-000079),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
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
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
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
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 757 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
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
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
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
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 PPP 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
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 2024 年奥宗尼亚臭氧制备系统配件及维修服务。
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 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1年、2022 年连续两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今,累计至少5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维修维护业绩(提供纸质
发票扫描件作为依据);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
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
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
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
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
/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至少2名服务人员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至少包含低压电工作业);投标人现场作业要求至少有
2名奥宗尼亚官方的工程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hfzb@bdc.cn
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郝先生,电话:13264140706。招标人用电子邮箱
(hfzb@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
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 未按5.2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3264140706
招标单位负责人:郭先生
招标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18010045692
中标结果质疑:010-67966320-8067
招标监督:010-67966320-8067
wangyu@b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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