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台粉末包装机(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台粉末包装机(1)
挂牌日期:2023-08-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ZJ10018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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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台粉末包装机(1)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0,8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8-02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机构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包括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 4.本次转让由受让方在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完成全部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如处置标的物时涉及相关资质要求,且受让方符合相应资质的,则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统一进行处置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标的物交割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解、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分类、拆解、装载、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拆迁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解、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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