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氧化沟表曝改底曝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671.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tsp-2022-0245
预算金额671.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衍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恒0731-585705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氧化沟表曝改底曝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新采购)社会项目

项目编号:XTSP-2022-0245 来源:湘潭市
正在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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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1-16 09: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1-16 09: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1-16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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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氧化沟表曝改底曝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一、招标条件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氧化沟表曝改底曝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氧化沟表曝改底曝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三标段(重新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XYDZ-20220938

    3、预算金额:671.40万元。

    4、建设地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

    5、招标内容:曝气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图纸。

    7、交货地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氧化沟表曝改底曝工地现场。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交货安装时间以采购人施工进度为准)。

    9、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和社保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具有主要设备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进行投标,制造商和唯一授权代理销售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曝气管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整(¥80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 ①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②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担保电子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2 年 12月 27 日~2023 年 01 月 04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 年 01 月 0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1 月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投标解密采取在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投标解密时,请携带CA证书,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 2023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

    5、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1-5857050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

    联 系 人:张衍

    联系电话:0731-58218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项目联系人:周恒、王艳

    联系电话:0731-58563896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持绿色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二)或出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疫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开标室时进行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代表须出示绿色健康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2年2月1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2年2月1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2年2月1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通 知
    关于本项目公告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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